于英生之妻韩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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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jackson ]创建于2013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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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纪念者留言

我也说一句...

支队一名不愿具名的领导说,只记得2012年底开总结会时见过他,"个子不高,坐在人群里很难给人留下印象。"


四大队综合科王主任最后一次见武钦元,是2013年8月下旬,当时于英生已被无罪释放,"他刚调回四大队不久,又要调到'四小车辆'执法队,来我这领服装时话很少。"


2013年10月底,武钦元上了新闻,当天,电视播放了一条"蚌埠市交警支队'四小车辆'综合整治办展开执法检查"的新闻,画面中,身为综合整治一大队大队长的武钦元穿着制服接受采访,这条新闻还上了蚌埠市民论坛--珠城论坛。


于英生被宣告无罪之后,知情人称,武比较频繁地关注公安网站。


2013年11月27日,武钦元在和朋友打网球时被警方控制,看见的人说,他没有任何反抗。


我也说一句...

1989年,20岁的武钦元成为蚌埠市"合同制"交警。按蚌埠市交警支队四大队综合科王主任的说法,彼时蚌埠聘用的大批交警都是合同制,在这种劳动关系里,武钦元工作需要做出成绩才能续聘,"他对交警执法领域的业务很精通。"


在四大队多名交警的印象里,因为精通业务,武钦元前两年还受过奖励,被抓前,他警衔是三级警督,但他很少和同事聊起家人,平时一起吃饭话也不多,"城府似乎挺深,像是有心事。"


2007年,安徽省人事系统组织当年一大批"合同制"交警统一考试,解决公务员编制,武钦元通过了考试。"我们是同一批转编制的。"王主任说,进入公务员序列后,武钦元的工资涨到了3000多元,性格也开朗了些,他喜欢上了网球,一有时间就约朋友切磋球技,有一次他还和同事聊起孩子上学的事,"干了快20年的临时工,才有了正式编制,这种心情外人不懂。"


2011年,武钦元被借调到交警支队事故大队。事故大队的一名交警说,他在这工作一年多,处理事故的效率一直很高,与对待的哥的"冷脸"不同,这位交警的说法是:他同情弱者,事故一方如果有人受伤,他会尽量让人家少跑。


我也说一句...

蚌埠的市区不大,很多老出租车司机都认识武钦元,他最初当交警是在蚌埠交警支队二大队,每天在天桥路口执勤,处罚违章车辆。


"他罚过我两次款,一次5块,一次10块。"20年前的事,的哥老方还记得,在禁止停车的路边,有的交警见司机第一次违章会批评教育,武钦元好像没有过,"只要你违章,他就罚你。"


的哥顾师傅最后一次见武钦元,是在2013年11月初的一天中午,淮河文化广场附近,武坐在一辆带斗的警车里,停在路边打电话,还是那副表情--没一点笑容,"这么多年一直这样"。


顾师傅说,他怕遇到武钦元,武钦元执法时没笑过,不好接触,很多司机叫他"尖白脸"。


我也说一句...

2013年11月29日,星期五,武钦元在被蚌埠警方控制两天后,家人曾经到武的单位寻人,"一个大活人,怎么突然就不见了?"


单位回复,武钦元涉及经济问题,正在接受调查。三天后,消息出来了,**、杀人,家人再没来找过。


"无法想象。"武钦元的哥哥说,从弟弟被抓,这个话题成了全家人的禁忌,"不愿再提,和熟人朋友说话,也绕开他。"


哥哥说,弟弟毁了两个家庭,一个于英生的,一个自己的。


有人说武钦元除了做交警,还自己有生意,挣了一些钱。哥哥没证实,但他说,在兄弟三人中,武钦元的家境还是最好的,弟媳下岗很多年一直没工作,一家三口都靠武钦元的收入,"他被抓后老婆也找工作了,毕竟孩子上学需要钱。"


庭审这天,妻子要上班来不了,武钦元的哥哥和弟弟提前一天赶到了芜湖,直到庭审结束,武钦元被警车带走,也没见着。


哥哥想不通,武钦元为什么"干这事"。"17年,一点痕迹也没露",哥哥说,如果早知道,可能还会劝他自首,现在连自首的机会都没了。


我也说一句...

在法庭上武钦元穿着蓝色的马甲。


"他全程不敢正眼看我。"于英生说,只有一次,武钦元偷偷瞄了他一眼。


于英生说,一有发言机会,武钦元就会重复,"对被害者家属,以及于先生说对不起。"


他说自己进了看守所,才知道于先生遭受了多大的苦难。他在看守所反思,于先生的孩子那么小就没了母亲,父亲又坐牢。


"我自己也是为人夫为人父,将心比心。",武钦元当场哭了起来。


于英生说,武钦元看起来很诚恳。但他认为,武有一半是真心后悔,另一半大概是为了减轻罪责。


我也说一句...

2015年5月15日下午,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武钦元**案一审公开宣判,以**罪判处武钦元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武钦元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和被害人韩某发生性关系,并在实施**的过程中致被害人死亡,其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法院认定被告人武钦元的行为构成**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因无证据证明其有故意杀人的动机,故对公诉方指控的故意杀人罪不予支持。


此外,对于于英生及家属向被告提出147万元民事赔偿的请求,法院最终判处武钦元赔偿5.2万余元。


于英生当日参加了宣判,对于判决结果,于英生代理律师李仁厅表示,于英生本人比较满意,对于民事赔偿金额部分,于英生及家属还未表态是否会上诉。李仁厅同时表示,相关部门对冤案追责已经启动,且有一段时日,当事人希望尽快公布结果。武钦元当庭未表示是否会上诉。


2016年1月15日,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死刑。


我也说一句...

2015年年1月5日上午,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定管辖,对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武钦元**案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经过4个多月的审理,法院查明,1996年武钦元通过朋友认识了被害人韩某。1996年12月2日早晨,在韩某丈夫于英生上班后,武钦元来到韩某家,敲门进入后,欲与韩某发生性关系,遭到韩某拒绝。于是武钦元通过捆绑双手、捂压口鼻等暴力手段对韩某实施了**,事后发现韩某窒息死亡。随后武钦元找来菜刀割断韩某颈部,切断韩某家中电话线,翻乱抽屉,伪造犯罪现场,并将液化气罐打开搬至屋内,点燃蜡烛,意图制造爆炸彻底毁灭犯罪现场。


案件发生后,韩某丈夫时任蚌埠市东市区(现龙子湖区)区长助理的于英生被指有重大嫌疑,并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2013年8月13日,经过安徽省高院复查再审,于英生被宣告无罪,结束17年漫长冤狱。2013年11月27日,公安机关通过现场物证、技术分析和当年精液样本的DNA比对,将犯罪嫌疑人武钦元控制,在经过4次询问后,武钦元才供述了17年前**杀害韩某的犯罪事实。


我也说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