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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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 适 说 东 原

发布时间:2011-06-27 16:22:01      发布人: 黑白双煞

  在胡适的学术生涯中,他的徽州老乡、清代著名学者戴东原的思想学术,占踞了他的不少时间,化费了他的许多心血和精力。胡适对戴东原的关注,从戴震像的艰难搜寻到戴震生卒年的认真考订,从《戴震对江永的始终敬礼》的揭示,到东原自校《水经注》一卷稿本的惊喜发现,胡适对这位徽州老乡可谓“乡谊深厚”。但是只要我们认真地分析胡适对戴东原思想学术的深切关注就可以发现,这决不是一种狭隘的“乡曲之心”,而是胡适对这位中国杰出思想家思想价值、意义的努力阐释和弘扬,是一种正义的维护和坚持,胡适对戴东原思想的评说和对《水经注》学术冤案的平反,体现了一个学者的眼力和正直。反映了胡适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科学精神。

  “清学真精神”

  1924 年元月 19 日是戴震诞辰 200 周年的纪念日,年青的胡适作为在文学革命运动中“暴得大名”的新派代表人物,1923 年就开始和“旧派代表人物”大学者梁启超联合发起,在京举办纪念戴东原诞辰 200 周年纪念活动。梁启超非常敬仰戴东原,积极筹划为戴东原“做一回庄严的纪念”,先后撰写了《戴东原先生传》等五、六篇纪念文章,后来全收在《饮冰室合集•\u25991X集之六十五》中。而胡适则在 1923 年 12 月撰写了《戴东原在哲学史上的地位》这篇“寿文”。在北京学术界纪念戴东原 200 周年生日大会于安徽会馆举办以后,胡适经过长时间思考写作,“屡作屡改,改削无数次”、“历二十个月方才完稿”的专著《戴东原的哲学》,于 1925 年正式发表。1928 年胡适又在《几个反理学的思想家》中,专门评论了“反理学的思想家戴震”。在此前后的有关文章中,胡适也专门研究和评价了戴震的科学考证方法。

  胡适所著《戴东原的哲学》,是戴震逝后一百多年来第一部专门研讨戴震哲学的长篇专著。他分三个部分评论戴震哲学及其反响,有许多引人注目的精辟见解,对戴氏哲学给予了很高评价。胡适在分析了戴震的自然观、认识论和人性论之后,特别指出了戴东原哲学的时代意义,胡适认为:“戴氏的论理,最可以代表那个时代的科学精神”。“戴震的哲学,从历史上来看,可说是宋、明理学的根本革命,也可说新理学的建设、哲学的中兴”,是“中兴哲学”的“第二次尝试”。而“‘理’论是东原在哲学史上的最大贡献”。是中国新哲学建设的基础。胡适特别称赏戴震对后儒理学“以理杀人”的激烈批判,和梁启超一样充分肯定了戴震“体民之情,遂民之欲”的“情感哲学”和欧洲文艺复兴思潮一样意义深远。胡适甚至号召人们继承和弘扬戴震这些学者们的开拓精神,“努力改造一种科学的致知穷理的中国哲学”。胡适认为戴氏哲学“从推翻理气二元论入手,是很明白的唯物论”,戴震“是个很能实行致知格物的工夫的大学者”。胡适强调:“戴震是一个科学家,他长于算学,精于考据,他的理学方法最精密,故能用这个时代的科学精神到哲学上去,教人处处用心知之明去剖析事物,寻求事情的分理条则。他的哲学是科学精神的哲学”。胡适指出:戴震是“用当时学者考证的方法,历史的眼光,重新估定五百年的理学的价值,打倒旧的理学,而建立新的理学,是为近世哲学的中兴”。胡适强调,戴震为代表的“朴学”考证方法,“但宜推求、勿为株守”,“实事求是的精神”是“清学的真精神”。

  胡适认为:“戴震是他自己那个时代中比较最接近科学的学者之一”,“其思想之透辟也是三百年中数一数二的巨人”。

  胡适对戴东原哲学的倾情关注,有一点十分重要而似乎不太为人所注意。这就是胡适对戴震“重行必先重知”观点的独到分析和支持。胡适指出:戴东原哲学在认识论上,“不肯空谈‘知行合一’,他很明白地主张‘重行必先重知’”“他自己的哲学便是老实的倾向致知的方面”。胡适强调:“重行必先重知”是“戴学的要义”。对于戴学的这一“要义”,胡适的同学陶行知曾把它归为王阳明哲学本体论“知是行之始”同类而加以批判,认为王阳明、戴震都主张“知是行之始”,都是唯心的观点,而这种观点对中国教育的负面“影响极深”,麻痹了中国学子几百年。陶行知在这里对戴东原其实是一个误判。胡适则认真分析了戴东原这一表述的真意,对戴震“重行必先重知”的观点是给予肯定的。他从三个方面阐释了戴东原“重行必先重知”之观点的正确性。胡适首先要人们把握、认识戴震哲学自然观(即本体论)“是一种唯物的自然的宇宙论”,是在中国思想史上“很大胆”的“一元的唯物论”,戴震在“格物才能致知,实践才能出真知”方面有许多明白的论述,不容置疑。因此东原“重行必先重知”观点是在唯物本体论基点上,对认识论的一种辨证观点,和王阳明“知在行先”本体论、和朱熹的“道问学”,都有根本的大不同。胡适指出:戴氏“最反对王学,而又不是朱学的复辟,颇近于朱子格物致知穷理的精神,而又有根本的和朱子大不同的地方”。其次,胡适指出东原强调“重行必先重知”,这个“知”有特定的内容。东原是针对后儒理学“天理观念”的“知”,而提出人们要努力“就事物剖析至微,求其必然不可易”的“十分之见”,其重之“知”,既有德性之知,也还有大量闻见之知。戴氏突出主张“重问学,贵扩充”,和后儒理学家的“复其初,冥心求理”不是一回事。第三,胡适还特别提醒人们,戴东原“重行必先重知”观点的提出有其特殊的时代背景,有很紧迫的现实针对性。因为自程朱理学被统治者作为官方哲学强力推行以后,所谓的“存天理、灭人欲”已成为“天经地仪”的人之共“知”,后儒“理”学这种“知”根本不容怀疑和批判,那些后儒理学的卫道者们一直宣传:“理”已经摆在那里,“斯道已大明”,“直须躬行耳”,人们用不着再去苦苦求什么“知”,只须在这个“天理”下去实行就行了。戴震正是针对这样一种社会观念对世人的蒙蔽,指出在当时认清这个不容怀疑和批判的“天理”是否真有道理,最为紧迫。因为统治者当时还在“以理杀人”。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重行必先重知”。戴震自己一马当先,撰写《孟子字义疏证》,努力褪去“理”字头上的“神圣”光环,发狂打破后儒心中的太极图。胡适认为,戴震“重行必先重知”的主张,坚持“博学审问慎思明辨而后笃行”,坚持这一主张符合圣贤言学之意,“这真是清朝学术全盛时代的哲学”。胡适的见解,无疑比他的同学陶行知要深刻多了。

  不平则鸣

  戴东原治学,年青时就对地理、水经非常感兴趣,有不少这方面的探究和著述。对于北魏郦道元的《水经注》四十卷地理学巨著的校勘考订整理,戴震在二十七、八岁时就已经开始,在此后二十多年里,戴震一直不懈地探索校理,校改发现了《水经注》的错讹、脱漏,发明了校理《水经注》的四大义例,撰写了自定《水经注》一卷,后来在四库全书馆,终于完成了被称为《水经注》校理史上最好的校理本殿本《水经注》的钩辑校勘工作。在戴震逝世以后,地理学家赵一清《水经注》校本在四库馆被人发现,于是有人就质疑戴震校本剿袭了赵一清校本,从此,“戴袭赵”《水经注》学术公案闹得沸沸扬扬,魏源、孟森、杨守敬、王国维等著名学者介入此案,也都异口同声指斥“戴袭赵”。这样,就使一件“无中生有”的学术冤案“几成定谳”,社会舆论跟着几个“权威”褒贬,大学者戴东原蒙冤莫白。治学严谨,一直主张“拿证据来”、“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的胡适,对“戴袭赵” 《水经注》学术公案先是半信半疑,觉得这么一位中国思想史上三百年来数一数二的巨人,这么一位了不起的徽州老乡,不可能“袭赵”。从 1924 年纪念戴东原开始,他就比较注意搜集相关资料,认真考订分析,他这才发现,“戴袭赵”《水经注》学术公案,其实是由几个“学术权威”凭着所谓“正谊的火气”,以主观推测造成的一件学术大冤案。不平则鸣。胡适在舆论几乎一边倒的情势下,挺身而出,宣称要为戴东原平反,提出“为人辨冤白谤是第一天理”。从此,胡适几乎用了他后半生近二十年学术时间,孜孜不倦地搜集《水经注》的各种版本,汇集大量关于此案的文章材料,用了“极笨的死功夫”,对各种指控“戴袭赵”的论据进行了浩繁的疏理和分析,写下了大量的文章、札记和批注。1948年,他在北大举办了一次自己收集的《水经注》版本展览,竟有三大橱九类四十一种之多,成为郦学史上的一件盛事。而胡适关于重审《水经注》学术公案的百余篇论文和序跋资料、往来信函,在台湾出版的十集《胡适手稿》中竟占了六集之多,仅给学者王重民谈《水经注》案的信函就有一百二十多封。胡适最后二十年学术注意力几乎都在《水经注》上。胡适对“戴袭赵”《水经注》学术公案的重审,着重探析了赵一清、全祖望、戴震三位清代《水经注》校理大家各自对《水经注》进行校勘整理的“治学历程”,指出三人对《水经注》的校理都有各自的大贡献,而戴震对《水经注》的校理,用时长,发明多,最能以我驭书、总揽全局,因而成绩也最大。魏源等人怀疑戴震在四库馆剿袭赵一清《水经注》校本,无事实根据,纯为主观臆测,是“厚诬古人”。至于戴、赵两种校理本“十同九九”,胡适认为同用某一版本校勘产生这种雷同是校勘学上的自然之事。胡适还用四库馆藏《永乐大典》本的真实存在批驳了一些人指戴震“伪托《大典》”的诬陷。对于一些捕风捉影的猜疑之点,胡适也千方百计找来相关原始物证,进行认真分析考证,逐一加以批驳否定。在重审《水经注》学术公案的过程中,胡适坚持勤、谨、和、缓的原则,慎戒“正谊的火气”,反对意气用事,尊重客观事实,不作“诛心之论”,反对偏见、成见,因而在为“戴袭赵”《水经注》学术公案平反过程中,成果最多、发现最多,不仅为大学者戴东原成功地进行了辨冤白谤,而且给后人留下了超出“重审”之外的更多的东西。

  胡适平反戴震《水经注》校理学术冤案,第一个意义是打破了世俗对权威的迷信,启迪人们对问题应该排除偏见、成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和科学的考证方法。胡适的“平反”工作第二个意义是通过重审《水经注》学术公案,进行了一场考证学方法的严格训练,因为他发现,《水经注》案错误沿袭百五十年,且连带牵进了几代大学问家,“根本上还是考证学方法不曾上科学的路子”。胡适的“平反”工作第三个意义是他发现了《水经注》学术公案背后,是一个思想问题:那些指斥戴震剿袭赵书的人,都不满意戴震对程朱理学的批判,认为东原“叛道”,站在程朱卫道立场上,都主观地认为戴震人品必定有问题,因此校《水经注》必定剿袭。“先有主张甲的意思,便只寻乙的不是”,于是“用全无根据的证据诬枉古人作贼”,这样一种偏见臆测,其实是“以理杀人”的延续。胡适的平反,还有一个特别重要的意义,就是他发现此冤案突出地显露出中国的法理学有很大的欠缺,中国社会从来就没有为被告做辨护、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传统,恶人先告状时,打官司总是被告吃亏的多。古代百姓一成了被告,县官抓起来就是一顿板子:“为什么人家不告别人单告你?你肯定是坏人!”从来就没有“无罪推定”的习惯。在这样的法理学不彰的社会氛围中,“被告”和“罪犯”是同义词,要想维护正义,要想为清白者洗诬辨冤,非常困难。胡适对《水经注》公案的重审,对人们思考冤案形成的深刻社会学原因也很有启迪。

  因此,把胡适为戴东原学术冤案平反之举看作仅仅只是“为了乡谊”,只是为自己的徽州老乡打抱不平,那就太表层化了。对于胡适的“重审”《水经注》学术公案,当时和此后,学术界众说纷纭,有的认为胡适“小题大做”,有的认为胡适“没有成功”。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著名徽州学家北京汪世清研究员曾用了几年时间,从国家图书馆等单位借来各种《水经注》版本,和胡适一样用了“极笨的死功夫”,对戴、赵校理《水经注》的成果作了一字一字的认真对勘,制成表格,使戴、赵校理《水经注》的异同之处一目了然,从四五千处校理成果的排列显示中,汪世清研究员郑重地得出结论:戴校本和赵校本,异大于同;从案例分析,戴未袭赵,戴不可能袭赵,戴不必袭赵。汪世清研究员 4.8 万字的论文,再一次佐证了胡适为“戴袭赵”《水经注》学术冤案平反是完全应该的。近些年来,李谷鸣教授、杨应芹教授、方利山研究员以及许多胡适学界的专家,对胡适重审《水经注》学术公案的原因、动机、过程、成果、意义、影响,都有许多研究的文章和著作,进行了中肯而具体的评析。虽然至今郦学界还有的人对此有些异议,在一些评述《水经注》校理的文章中,继续人云亦云地沿袭着错误评论,但胡适对戴东原《水经注》校理成就的维护和正义的申张,已是不可否定的史实。胡适在北大讲课进行板书时,常将“孔子说”、“墨子说”之类和他的“胡说”并列,被传为趣话。以上关于戴东原的“胡说”,是戴东原思想学术的两个重要方面,经过历史的风风雨雨,胡适的评说仍然有许多闪光之点,值得人们继续探研、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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