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 搭救落水同伴 少年沉入水中
当日17时许,吉林市垃圾电厂附近居住的6名少年来到附近一处沙坑玩,这里有两个不规则的圆形沙坑,孩子们根本不知深浅,而连接两个沙坑的浅水处蝌蚪成群,有的孩子脱了衣服捉蝌蚪,有的则将脚放到水中。
17时10分许,在沙坑边缘的11岁男孩王某某突然脚下一滑,一条腿掉进积水中,坐在沙坑边的16岁少年张旭手疾眼快一把抓住了他,但滑向水中的王某某由于惯性将张旭一并带入水中。
两名少年均不会游泳,在水中拼命挣扎。听到喊叫声的少年小建和曹某某用一米半左右的木棍将扑腾到岸边的王某某拉上了岸。而张旭则离岸边越来越远,最终沉入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