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测之间,千万愁苦
【或在诸司,辩论业果。审定之后,据业受生。未测之间,千万愁苦,何况堕于诸恶趣等。】
“或在诸司”,这是鬼道。饿鬼道里面这些办事的机关,在那些法庭里面辩论,有人说他造多少罪业,他自己不承认,在那里面去辩论。世间人有时候自己造作的罪业他忘掉,也有故意不承认的。可是在阴间鬼神有记录,常言说得好,‘举头三尺有神明’。佛经里面告诉我们,人从一生下来就有两个神常常跟著你,一个叫同生、一个叫同名,你所造作一切行业,他们都把它记录下来。到临命终时要是遇到阎罗王,阎罗王那里档案很齐全,你一生当中点点滴滴都赖不掉,所以在那里辩论。审定之后那就“据业受生”,你到哪一道去投胎,这你就去了。《地藏经》上说得很清楚,阎罗王有没有权力加重你的罪?或者是赦免你的罪?没有权力,他很公正,依照你自己所造的给你分发,他没有权力加重你的罪,也没有权力赦免你的罪;他如果说加重或者赦免,他犯法。所以自己一生的前途,确实是自己主宰的,不是他们主宰,这个一定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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