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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偷盗、不邪淫的意义

来源: 发表人: 2023-09-07 浏览量:448

不偷盗、不邪淫的意义

 
  (如本法师著《佛学问答》)

  释迦牟尼佛主张不偷盗的意义何在?

  不与而取他物,暗中取得,名之为偷盗(梵语adattadana)。物物有主,非分之财,求之不得犯偷盗大丧良知,非义也,不能入佛道。

  若偷取、劫取、骗取、胁取、恶性帾齤搏、经济犯罪、偷税,走法律漏洞皆犯偷盗之嫌。偷盗(梵语adattadana)之罪报轻重有别,若盗十方僧物,现前僧物,其罪重于杀八万四千父母及五逆罪。盗五钱是属于重罪。盗三宝物、师长、父母、发菩提心人之物,是属于重罪。

  释迦牟尼佛主张不邪淫的意义何在?

  染情逸荡,污秽交媾,名不净行。正式夫妻可正淫,若非正式夫妻,与外人之男女行淫欲,是名邪淫(梵语kama-mithyaca)。对畜生不可行淫,对鬼神不可行淫。色乱道心,尘不可出,淫心不断,证果终无是处。

  楞严经云:‘不持戒而修三昧(梵语samadhi)者,尘不可出,纵然禅定智慧现前,亦落邪魔外道。’

  学佛者若能遵守圣戒,可得防非止恶,内心可得清凉如饮甘露,可得解脱三界,顿脱六道,成就无上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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