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大朗镇唐粤纪念馆

天堂纪念馆:http://www.5201000.com/TT823134424
本馆由[ jackson]创建于2011年09月18日

唐粤
  • 唐粤

  • 日期不详 — 2008年11月08日
  • 别名:暂无
    性别:
  • 生肖:暂无
    信仰:暂无
  • 籍贯: 暂无
  • 生活地址:
  • 墓地地址:
  • 天堂编号:TT823134424
  • 网址:http://waheaven.com/TT823134424
您是13014位前来悼念的人,今天是公历:2025年04月21日 星期一
今天是农历: 乙巳[蛇]年三月廿四 ,唐粤已经离开我们: 6008天,距离唐粤 17周年忌日还剩 201
2008年11月8日,在东莞大朗镇一民办学校读初一年级的学生唐粤(15岁)在前往母亲卖凉拌菜摊位的途中,遭三绑匪曾旭耀、曾庆雄和曾辉开车绑架。绑架3个多月后,因嫌唐粤家人给的赎金2000元太少,且怀疑警方已介入调查,残忍地将唐粤杀死。为了销尸灭迹,三绑匪将唐粤尸体分尸、煮尸、碎骨、抛尸肉、抛尸骨。数月后,3名绑匪全部落网。   去年12月14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曾旭耀犯绑架罪成立,
这个馆主很忙,还没有撰写逝者一生大事 。
这个馆主很忙,还没有撰写逝者档案。
  • • 死者母亲哭成泪人被带出法庭
    发布人: jackson
    时间:2011年09月18日
    2008年11月8日,在东莞大朗镇一民办学校读初一年级的学生唐粤(13岁)在前往母亲卖凉拌菜摊位的途中,遭三绑匪曾旭耀、曾庆雄和曾辉开车绑架。绑架3个多月后,因嫌唐粤家人给的赎金2000元太少,且怀疑警方已介入调查,残忍地将唐粤杀死。为了销尸灭迹,三绑匪将唐粤尸体分尸、煮尸、碎骨、抛尸肉、抛尸骨。数月后,3名绑匪全部落网。   去年12月14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曾旭耀犯绑架罪成立,
  • • 你们这些坏蛋,你们还我儿子,还
    发布人: jackson
    时间:2011年09月18日
    2008年11月8日,在东莞大朗镇一民办学校读初一年级的学生唐粤(13岁)在前往母亲卖凉拌菜摊位的途中,遭三绑匪曾旭耀、曾庆雄和曾辉开车绑架。绑架3个多月后,因嫌唐粤家人给的赎金2000元太少,且怀疑警方已介入调查,残忍地将唐粤杀死。为了销尸灭迹,三绑匪将唐粤尸体分尸、煮尸、碎骨、抛尸肉、抛尸骨。数月后,3名绑匪全部落网。   去年12月14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曾旭耀犯绑架罪成立,
  • • 寻人启事
    发布人: jackson
    时间:2011年09月18日
    唐粤:男,15岁,身高1.5米,四川省宜宾县人。于2008年11月8日晚在东莞市大朗镇新马莲村走失,走失时身穿大朗镇启明中学校服,望本人和知情者速与唐生联系。联系电话:13712247770重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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