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发生后,警方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犯罪嫌疑人当场被警方控制并带回警局。学校高度重视,当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成立善后处置工作组,做好有关善后工作,对来校被害人结束提供了应有的帮助。
目前,此案公安机关在进一步侦查中。学校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关事宜。校方对案件的发生表示痛心,对死者表示哀悼,对死者家属表示慰问。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滕某(男,20岁,甘肃白银市人,川师大学生)与受害人芦某(男,20岁,甘肃白银市人,川师大学生)之间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3月27日23时50分,滕某在川师成龙校区学生公寓东苑2栋学习室用当日从超市购买来的菜刀将芦某杀死。后犯罪嫌疑人滕某于3月28日0时17分让同学打电话报警,后投案自首。警方已于3月28日依法将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滕某刑事拘留,并将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