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痛悼念全国先进工作者
龚勇,男,38岁,汉族,重庆巫山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一级检察官。历任巫山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科长、职侦局长、副检察长,现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职侦局侦查处副处长。2006年以来,该同志始终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勇挑重担、迎难而上、冲锋在前,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碰硬、特别能奉献的精神,以其坚毅的信念、高超的智慧、丰富的经验,带头侦办了一大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工作突出,成绩卓著,为开创重庆职务侦查工作新局面,推进“平安重庆”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先后主办了以渝中区原副区长王政受贿案、渝中区原副书记郑维受贿案、沙坪坝区原副区长陈明受贿案为主的“7.26”专案以及以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受贿案,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梁晓琦受贿案、九龙坡区原区长黄云受贿案、市地产集团原董事长王斌受贿案为主的3.23”专案。并通过查办这些案件,挖出了一批在城市建设、规划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在全市产生了很大的震动,有力的惩处了腐败分子,推动了全市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而在执法过程中,该同志始终坚持公正执法,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坚持原则,排除干扰,依法办案,从不为金钱、人情所动,不为权势所摧,面对亲戚朋友、同学好友的说情,从不枉开一面。同时,该同志勤于学习钻研,提出的“线索经营法”,总结的“查小案带大案、挖窝案带串案”好经验,在全市检察机关职侦系统推介,得到一致好评。该同志曾被高检院评为“优秀反贪局长”,被重庆市委、市政府授予“直辖10年建设功臣”称号,被重庆市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评为“重庆直辖十年检察功臣”、“十佳侦查员”,被巫山县委、县政府授予“十佳青年”、“政法卫士”、“执法模范”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