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皇后乡景召国房地产纠纷的历史遗留“台湾问题”未落实政策以处理涉及公共事件的报告
关于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皇后乡景召国房地产纠纷的历史遗留“台湾问题”未落实政策以处理涉及公共事件的报告
国务院:
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皇后乡北召店村北组的景召国、景召文等在1980年就提出要求处理房地产(祖产被代管产或被经租房的房地产)纠纷的历史遗留“台湾问题”方面上的信访事项,上了年纪的南召人,众所周知其至今维权39个春秋轮回过去中无果,其中包括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联席会议同意后组织召开的听证会并作出关于皇后乡景召国信访事项评议结果说明等存在房地产纠纷证据的事项(见附件)。
1983年9月国务院批转了城乡建设部《关于对国民党军政人员出走弃留的代管房产的处理意见》(国发【1983年】139号文件),其中第五款规定:处理代管房产,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指定一名负责同志亲自抓,并由有关部门组成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
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关于转发北京市、辽宁省落实私房政策两个文件的通知》(80)城发房字264号。
对于上述事实,信访人认为: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对景召国先生等提出处理存在房地产(祖产被代管产或被经租房的房地产)纠纷的历史遗留“台湾问题”方面上的信访事项,没有执行改革开放后的政策法令以结合历史的法理分析处理,又造成了景召国先生等持续39年惊天动地的维命于房地产纠纷的历史遗留“台湾问题”,依据《特别重大公共事件、重大公共事件鉴定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件应对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关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景召国房地产纠纷的历史遗留“台湾问题”未落实政策以处理之事涉及社会安全和金融类公共事件属于重大事件,依法依规应由国务院督办、河南省人民政府调查处理或授权调查。
综上,特此报告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有关景召国房地产纠纷的历史遗留“台湾问题”未落实政策以处理涉及公共事件。
敬礼!
报告人:景召国 手机:13271348238
当前附件:信访事项评议结果说明.png信访事项评议结果说明.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