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释永修辛应恒方丈

天堂纪念馆:http://www.5201000.com/TT924152253
本馆由[ 孝在天地间 ]创建于2012年06月28日

释永修死后财产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2-06-28 09:16:30      发布人: 孝在天地间

财产纠纷案

  释永修死后,其名下400多万的巨额存款,在其死后又引发出一场遗产风波,最终释永修出家前生育的女儿张某云一纸诉状将寺院告上法庭。2012年6月26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某云诉灵照寺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
  庭审现场引关注
  2012年6月26日上午8点30分,该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庭审还未开始,很多人便聚集在第一法庭内等待着。除双方当事人外,前来旁听的达数十人。
  庭审一开始,双方就阐明各自诉求,并提供相关证据。随着庭审的继续,双方围绕释永修财产是否属于个人财产、张译云的诉讼主体资格是否适格等焦点问题展开激烈辩论。
  原告认为:遗产属个人财产,其女儿享有继承权
  法庭上,张译云的代理律师说,僧人也是普通公民,有着普通人所享有的权利、应尽的义务。现行法律并没有将僧人的继承问题列为例外,他死后的遗产应该是他的个人财产,他的子女也就应享有继承权。
  为了证明自己与释永修的子女关系,张译云说了一些与释永修相处的事情。“我父亲遇害后,我每天都在悲痛中度过。”刚说了一句话,张译云就哽咽了,话不成语。平静了一下,她流着眼泪说,“我父亲虽然出家了,但放不下我这个女儿,他很关心我,常回家看我,为我交学费、给我零花钱,每年清明还会带我回家扫墓。他原本有更好的去处,但为了就近照顾我,他选择了来玉溪。只不过因为他的身份、地位特殊,在公开场合我们不能相认,但私底下一直和其他父女一样相处。”
  对于灵照寺管委会提出的释永修“公款私存”,张译云及其代理律师并不认可,他们认为灵照寺有公共账户,释永修没有公款私存行为,其名下财产应属个人财产,他们希望法庭能还其父亲清白,并判定其财产为个人财产。

到过这里的访客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