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企业的官方“推荐信”
然而,要想让盛祥提供担保并不容易。除了找到两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做反担保人以外,还必须提供一份盖有企业所在镇公章、有镇党委书记、政府负责人签字的“推荐信”。二者缺一不可。
“推荐信”内容有两段,第一段是对本辖区内该贷款企业情况的介绍,包括成立时间,经营范围、资产总额、信用情况等。
第二段的内容是:该企业拟在XX(银行)贷款XX万元,我镇、办事处研究推荐由你公司为其进行担保。在担保过程中,我镇、办事处将积极配合你公司对该企业进行监管、督促该企业及时偿还贷款、维护企业良好信誉,一旦发生逾期,形成不良贷款,我镇、办事处愿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对于为何要求企业找乡镇出具这样的推荐信,盛祥公司负责人闫志友解释,担保公司不可能充分了解每一家企业的情况,但如果镇政府推荐了,“至少在当时是比较有发展潜力的、比较好的企业才会给我们推荐。”
康庄镇现任镇长林玉恒,时任康庄镇党委副书记,他告诉记者,当时镇上考虑到天脉公司是养殖类的农业企业,能够带动劳动就业,是富农项目,出于扶持辖区内企业,拉动地方经济的考虑,才给天脉公司出具了推荐信。
而在马东斌的家属看来,这封推荐信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政府意志。马东斌的父亲马金友说,儿子当时跟他提这事儿,说是“镇里派的任务”,还说是当时的镇长张金明叫他签(反担保函)的。
白长菊说,丈夫接到法院传票以后才告诉她这件事,说“领导叫他签字,应该支持领导的工作”。而丈夫“最听领导的话”。
时任镇长张金明,现已调任临清市综治办主任。6月30日,他情绪激烈地向记者回应称,自己当时从未叫马东斌签字,“科级干部的反担保,是企业负责人与干部本人的自愿协商”。
现任镇长林玉恒说,不存在镇上强制的情形。前几年也陆陆续续有人来找自己当反担保人,但自己“家庭负担不轻,很慎重”,全都拒绝了。
温长刚也说,自己当时没有找镇领导给马东斌施压,“如果说他不同意我肯定找别人,但是他同意了。”
马东承是马东斌的远房兄弟,在当地经营一家板材企业,他曾于2013年底向银行贷款,也找过马东斌和镇上另外一位负责计生的副科级干部当反担保人,他说,反担保人都是自愿的,镇上并没有施加压力。“(反担保人)就是认识的,关系还是可以的。你不认识的,你让他担保,他也不给你担。”
推荐信的最后一句话,“一旦发生逾期,形成不良贷款,我镇、办事处愿承担相应连带责任”成了当前争议的焦点。
在马东斌的家属看来,这个连带责任指的是连带赔偿责任。马东斌的弟弟马东顺说,镇上出具了推荐信,而且有党委和政府一把手的签字,“至少是一个定心丸,(反担保人)对风险的规避意识就弱了。”
此次事件中的另一位反担保人沈培慧,在和白长菊的通话中也提到,当时温长刚找过来,一方面自己是分管经济工作的,另一方面考虑到镇里有推荐,“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就签字同意了。
因此,马东顺认为,这封推荐信是促成哥哥签字的重要因素。
而康庄镇政府有不同的看法,林玉恒说,推荐信上面的“相应连带责任”指的是乡镇有督促企业偿还贷款的责任。目前乡镇已经在积极督促天脉公司筹措资金。
责任的认定或许最终要由法院判决来确定,盛祥公司在2016年6月替天脉公司还了本息,偿还完毕,就到了起诉反担保人的阶段。闫志友说,之所以今年要起诉,是因为诉讼时效只有两年。
当前此案尚未宣判,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出了这种事,法院判决更要慎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