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胜利被栽赃 派出所中“跳楼自杀”
河南周口市下岗工人李胜利因为两句口角卷入一场无妄之灾。他被栽赃“携带管制刀具”进了派出所。几个小时之后,他从派出所的楼上坠下,经抢救无效身亡,警方的结论是“跳楼自杀”。老实巴交的李胜利在派出所经历了什么会使他作出自杀的决定?遍体鳞伤的身躯和光着的一只脚隐藏着什么死亡密码?逐渐深入的调查拨开层层悬疑,拷问人性的良知和法律的公正……
为了法律尊严
大律师仗义援手
2008年10月22日,北京已经是寒风瑟瑟。
远在千里之外的河南,行刑的枪声撕裂了静谧的天空,久久回荡。这个被枪决的凶手很特殊,是一名人民警察。
对于李金花、李红艳姐妹俩来说,两年多的冤屈和煎熬在这一刻终于释放。对于李肖霖律师来说,这一天是对他两年多执着奔波的告慰。
2006年6月的一天,李肖霖律师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李律师,有个案子要请你帮忙了,不过当事人很穷……”作为京城有名的刑辩大律师,不是随随便便什么案子都能请动李肖霖的。
可是,当李律师听完案情之后,他没有考虑得失,决定接下来。因为身为律师,维护社会正义的良心让他无法原谅“人怎么能这么坏!”到底是什么样的案子使李律师如此义愤填膺?
下岗工人派出所
“跳楼自杀”
河南周口市人李金花在当地经营着一个报刊亭。平时,下岗的弟弟李胜利帮她一起打理。2004年9月20日这一天,李胜利照常骑车去报亭,但姐姐却没有见到他。
当晚10点,在医院工作的一个熟人急匆匆找到李金花说:“你弟弟出事了,你去认认吧。”当太平间的冰柜打开,蒙在尸体上的白布掀开,李金花看见全身冰凉的弟弟左眼乌青,肿得老高,满脸血迹,下身穿一条短裤,左脚鞋袜不知去向,长裤扔在一边,上有很多皮鞋印……
李金花和妹妹李红艳得知,李胜利是被周口市七一路派出所送到医院的,来时已经奄奄一息。好好的一个大活人,怎么一天不到就死得这么惨?姐妹俩当晚就找到派出所询问,警方的答复是李胜利在派出所“跳楼自杀”。
第二天,所属的沙南公安分局在没有尸检的情况下,迅速作出调查结论,称李胜利携带管制刀具到吕秋玲的移动收费厅闹事。接报警后,七一路派出所副所长冷飞等将李胜利带回,留在留置室。当天下午2时40分左右,忽听有人喊“有人跳楼了”,这才发现李胜利躺在一楼地上,经抢救无效死亡。奇怪的是,事件中涉及的几个民警都在这一夜之间集体蒸发,不知去向了。
3次尸检
难解死因谜团
谁也不知道在派出所的几个小时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不过李家人坚定地认为李胜利没有理由自杀,因为他生前还在为盘店凑钱、奔波生计。
李胜利要盘下的店面就是公安局调查报告中提到的那家移动收费厅,离李金花的报刊亭100米远。老板吕秋玲要把店卖出去,李胜利想接手,和吕秋玲口头定下8万元转让费。正当李胜利拿着凑齐的钱找到吕秋玲时,对方突然反悔了,称店已经盘给了别人。
“这不是坑人吗?”李胜利回家和妻子越说越生气。妻子气得给吕秋玲打电话质问。第二天,李胜利就在经过吕秋玲的收费厅时被警察带走。所谓的报警人是吕秋玲的弟弟吕留生,川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书记员。而李家姐妹还说,七一路派出所的民警李立田与吕秋玲的关系也不一般。这样的复杂关系让李家人认为派出所办了人情案,李胜利死得蹊跷。
从9月21日下午,周口市区、河南省检察机关等分别进行了三次尸检,结果都认定李胜利是高坠致死。川汇区检察院调查的结论是“李胜利属自杀身亡”。然而李家人认为,尸检结论并没有说明除了坠楼可能引起的伤痕外,其他的伤痕,包括身上的鞋印如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