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路派出所民警李立田被判处死刑,区法院书记员吕留生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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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20日,做小本生意的李胜利与法院书记员吕留生的姐姐发生纠纷,下午就被民警冷飞、孟军伟、张伞、许磊传唤到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派出所。随后该所民警冷飞、李立田、孟军伟、张伞、许磊、王海宇在讯问时对李胜利进行殴打,后将其从三楼扔下,造成李胜利死亡。此后当地公安通知李胜利的家属,称其为自杀跳楼身亡。
2007年5月,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周口市川汇区法院书记员吕留生为替家人出气,请警察帮忙,在七一路派出所,多名警察对李胜利实施殴打,并将其从三楼推下,导致李死亡。一审对三被告人均以故意杀人罪判刑,其中七一路派出所民警李立田被判处死刑,区法院书记员吕留生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七一路派出所原副所长冷飞被判处无期徒刑。三人提出上诉。2007年11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高法核准。高法对此案复核后,核准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
本报讯(记者 李晨) 昨天上午8时,河南周口警察杀人案主犯,原七一路派出所民警李立田在案发4年零一个月后被执行死刑。此案的另外5名从犯也将于近期在周口扶沟县法院接受审判。
据了解,去年11月二审宣判后,主犯李立田一直在商水县羁押等待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结果。昨天上午8点,李立田被执行人员在当地执行了死刑。
“这回我哥哥总算可以瞑目了,但今天我们全家人的心情很复杂,谈不上有什么高兴的。”昨天被害人的妹妹李艳红哽咽地对记者说。她告诉记者,虽然法律最终伸张了正义,恶人也得到了罪有应得的结果,但现在的这一切却并不是他们所最终想看到的。“哥哥死了,老父亲也为这件事情气得去世了,母亲现在一病不起,全家每天都在被告人家属的威胁和恐吓中度过。为这个结果我们家为此付出的太多了,真不知道这四年是怎么熬过来的。”李艳红说。让李艳红觉得愧疚的,还有那些为他们伸张正义的检察院办案人员。“他们顶着巨大的压力惩治了坏人惩治,自己却得罪了不少人,总之为这件事大家都付出的太多太多了。”李艳红说。
李艳红说,有关部门已经通知他们,杀害李胜利的另外5名从犯已经被扶沟县检察院批捕,不久后将在扶沟县法院接受审判。据了解,这5名从犯中有两名是七一路派出所的正式民警,两名是实习民警,另外一人是社会无业青年。五人在案发当天一同参与了殴打李胜利或在事后做了伪证。
二审审判结束后,被害人李胜利的家属于今年7月将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正式告上法庭。要求沙南公安分局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死者生前所抚养的无劳动能力人的生活费共计60余万元,并为被害人李胜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四项诉讼请求。为避免在当地审判受到干扰,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此案指定移交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开庭日期尚未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