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警匪串通害死我儿张臻
张臻系武警复员军人,在被车撞的同时他用手抓在车上被带20余米后跳下倒地,由于头部伤流血过多休克昏迷不醒,工地负责人张峰在不到一分钟接到通知后派人于3点40分到达现场查看,但未报案,并安排一辆车从工地装上土石物,将张臻与车辆相挂撞拖至20米左右的路面上遗留下来的许多血滴掩埋起来,但无人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
4点钟左右,一路过的军人章云龙发现事故打110报警。极为蹊跷的是在章云龙报警的同时,工地负责人张峰打120报警。4点10分,医护人员到达现场,检查后发现受害人处于高度昏迷状态,但未采取任何抢救措施。4点15分,交警到达现场,也未采取任何措施。2——3分钟后所有人离开了现场,对受害人不管不顾,任车辆胡乱通行。交警到工地警匪合谋,为将假象做真,肆无忌惮地搬一土块放在人与摩托车之间,惨无人道地将张臻伤口边缘的头发用剪刀剪去一撮,人为地摁在土块上,5点多,数名警察重新回到现场,蹲下身子用手用土掩埋血迹之后才对现场进行拍照。在没通知受害人家人的情况下,警察将受害人及摩托车转移他处,并将受害人放入冰棺。
6点多,得到交警的通知后,我来到医院,发现我儿已死亡。造成我儿在冰棺内扭脸向右,盼望求救的悲惨情景。随后我到达现场,发现现场已被严重破坏,十分可疑。这时我拨打办案人梁其利的电话,不接,再打就关机。无奈之下,我到交警队找办案人,可他们给我玩起了捉迷藏,一个人都找不到。
晚上六点,我才找到梁其利,刘洋二人。但是他们却大发脾气:“交警这活我早就不想干了,谁有本事你找谁,当时你儿子摔倒时根本就没有车通过,我不能给你安个车放那。”还说:“我说他撞在土块上他就得撞在土块上,你说有车自己去找去。”刘洋承认说:“我办了十多年的案,还用你教我怎么做吗,可以说你没想到的我们已想到做到了。”现在我才知道他这句话的真实含意。工地负责人、医护人员、交警拖延救护,使受害人流血过多死亡。明显故意间接杀人。当天交警未对工地所有12辆拉土的卡车和施工人员进行勘验排查,也未对相关人员及时询问,为隐瞒真相自始至终未对笫一个到现场的人(工地门卫进出车辆发牌者)进行询查。专擅专断,硬将一起两车相挂的交通事故说成是单向肇事,放纵肇事者逃逸,使之逍遥法外。他们为了欺上瞒下,故意编制事故现场图,伪造现场,伪造拍摄时间,为彻底掩盖其犯罪事实,梁其利惊慌失措地伙同甄才华删掉不利的监控录像三节,计42分钟。私自编写被询问人口供等等。在24小时内,交警大队未将事故录入全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信息系统。不顾一切毁灭证据,他们怕原形毕露,将市公安局刑侦科现场土块上提取的无毛囊的头发不送检,将刑侦科现场提取的被土埯埋(清理现场时露出的)可疑血迹标本毁灭。。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交警百般刁难,甚至辱骂施打受害人父母。不顾上级政令,搪塞敷衍了事,对复核科撤销原(123)号错误认定不动声色,仍换个编号以(145)号下发给我。其目的是最终认定结论。
600多天过去了,我们老两口东奔西跑,找了许多领导。可他们大多信假(贾)不信真(甄)!在当今法制社会里,竟出现如此事件,法制何在?天理何在?人性道德何在?
此案已查明,问题的关键在于:黑幕重重,牵扯复杂,"办案的"比"作案的"更加害怕此命案大白于天下。此命案一旦大白于天下,将牵扯多起命案的黑幕。对一伙扶植利用黑恶势力权力官商勾结,攫取巨额非法利润的公安败类,贪官恶贼,便意味着灭顶之灾。尽管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可是原案未破,事故认定没有更改,就无法定交警犯罪。对此信阳市检察院写出督察报告和公函发给交通警察支队,要求实事求是的,客观公正的对我提出的疑问进行论证、侦破原案。可交警懈怠工作不作为。无奈信阳市检察院又向信阳市政法委报告,政法委书记李长根批示信阳市交警队,可交警无视党委政令仍一拖再拖不予配合。
无奈之举我特向领导反映,恳求你们派人责令查明此案,还原事故真实面目,让逝者安息九泉。给死者家人、给社会一个说法,严惩犯罪分子使违法者早日伏法,还法律公正!,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