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张臻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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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父母之心 ]创建于2012年05月07日

3点04分16秒悲剧发生却无人报警

发布时间:2012-05-07 21:10:42      发布人: crystal
3点04分16秒悲剧发生(现场录像时间与北京时间慢15分),为何在3点54分26秒距事发50分10秒如此之久的时间内目击人员不及时报案呢?蹊跷!在接近一个小时的时间内你们竟然如此漠视这个年仅24岁的年轻生命,让人叹息!经调查真相我们才知道:在监控录像中显示在案发30秒有一辆拉土大货车跟随摩托车(被害人车辆)之后,事故发生后货车车主竹鲲鹏为何没报案?货车车主在交警承办人询问记录上交代,他怀疑是本工地的拉土车撞的,故将情况告知了工地负责人张峰。又让人疑惑的是工地负责人在联系各车辆司机并安排该工地门卫即来往车辆运土发牌人(录像中手持照明灯人)去现场查看后怎么还不报警呢?更让人费解的是在3点54分26秒途径路过的一名军人章云龙报案时工地负责人员竟不约而同地报案了,难道纯属巧合吗?还是张峰一直站在某处观察着案发现场动向,没人报案就不了了之,达到掩盖真相的目的。
  现场录像奇异缺失
  带着种种疑惑,受害人家属也查看了路段监控录像,发现交警梁其利拷贝的是3点至4点的监控录像,从3点36分36秒至3点50分10秒共13分钟34秒的录像却不翼而飞了,之后得知这一小节在交警梁其利实现调取录像时被删除。这一节录像到底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内容?作为交警,录像又与你有什么关系,为何要删除?事实上根据其他残存的录像可知,交警到现场后没有对事故进行积极公正的处理,反而随和工地参与了进一步的伪造现场,甚至俯下身子用手掩埋未被掩埋的血迹,之后试图通过删除录像,掩盖其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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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信时间:2012/08/08 20:4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