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警察组织”的确立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垄断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矛盾重重,各阶级、各阶层间的冲突日益尖锐;刑事犯罪现象层出不穷,犯罪分子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也变得越来越狡猾,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各种法律手段也相应增强。在这种严峻的社会现实面前,各国警察尤其是欧洲各国的警察为了维护本国统治阶级的利益,保障其社会秩序稳定,迫切需要互相加强联系,以便对付各种各样的刑事犯罪。
正是在这种背景之下,1914年4月14日至18日在摩纳哥举行了第一次国际刑事警察会议,这次会议标志着国际刑警组织的诞生。但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直到1923年,第二次国际刑事警察会议才举行。会议制定了一部章程,并决定以后每年都召开一次国际刑事警察会议。这次会议的召开开创了各国刑事警察互相支持、协调一致的良好局面,为各会员国加强合作,共同对付刑事犯罪,维护各国社会秩序的稳定提供了一个便利的条件。
就在国际刑事警察委员会蓬勃发展的时候,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了。二战结束以后,国际间的交往又得到了恢复。1956年,国际刑事警察委员会在维也纳召开第25届年会时,国际刑事警察委员会更名为“国际刑事警察组织”,简称国际刑警组织。
从此,这个名称即确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