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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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2wkc03b ]创建于2010年01月12日

黎笋:是和是战

发布时间:2010-02-24 14:56:08      发布人: 2wkc03b

    目前多位研究者都认为﹐当日内瓦协议签订后﹐越南南方的许多位抗战者对该协议表示了极大的失望。当意料到日内瓦协议所承诺将会进行全国选举的情况不会发生时﹐黎笋敦促河内的越共在南方推行武装斗争行动的政策。但越南共产党的领导班子没有通过黎笋的提议。当时越共领导层不接受黎笋的建议是因为﹕

    第一﹐在日内瓦协议签订与越南被分为南北而治后﹐北越在农村实行土地改革、集体化运动。但此运动料想不到产生了许多困难与问题。

    第二﹐八年抗法战争后﹐ 北越武装力量未完全恢复精力。

    第三﹐河内不愿意挑起美国介入越南。此时﹐越共党内多位相信北京与莫斯科的观点﹐认为美国若不被挑衅以及西贡政府不受到威胁的话﹐美国将不会军事介入越南南方。

    最终﹐ 1956年苏联共产党第20次大会赞同推出赫鲁晓夫 “ 和平共处 ” 的政策。按照此政策﹐各个共产国家就不该与西方作军事冲突﹐而是与资本主义作经济竞争。当时莫斯科希望河内不要再次挑起战争﹐并与北京一起﹐劝喻越共为避免战争﹐与南越政府解决权力问题而重开日内瓦会议。 河内当时的反应是不想与自己的同盟者关系破裂而公开反对莫斯科的提议﹐希望在武装斗争上继续获得苏联的支持。至少在那个时刻河内没有在17纬线以南进行武装斗争。

    在1956年8 、9月党中央委员会第10次会议后﹐因在土地改革运动犯下了错误﹐总书记长征辞职。胡志明暂时担任党的最高领导人﹐直至找到一位适合的人选为止。1956年底﹐在中央委员会第11次会议举行前的几周﹐黎笋向河内寄出了一份南方革命纲领的提议﹐可以说它是自1954年后越南革命的一份最重要的文件。

    在黎笋正式向越共中央提交提议前﹐此文件亦曾在1956年12月初于金边举行的南方干部会议上作讨论补充修改。中央委员会讨论后﹐一致赞成有限度的加强在南方的军事活动﹐此决定后来亦在政治局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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