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洋海军提督丁汝昌训令
根据北洋海军总查汉纳根的报告,提督丁汝昌在下令从双纵队阵型变为夹缝雁行接战阵型的同时,还补充了三条至关重要的命令,分别是:
1.In action,sister ships,or sub-divisions of pairs of ships,shall as far as possible remain together,and support one another in attack and defence..
2.A ruling principle should be to keep bows on to the enemy.
3.All ships must,as a general rule,follow the motions of the Admiral.[68]
粗译为:
1,姊妹舰或者同小队舰,应尽可能协同,互相配合进行作战。
2,基本战术法则是舰首保持朝向敌方。
3,所有军舰必须尽可能跟随旗舰运动。
这三条命令,如果每条单独拿出来分析,都并看不出多少特殊的意义,但是将三条组合到了一起,就恰恰与乱战战术的要求完全对应。
其中第一条,是宣布二舰战术单位的基础要领,表明北洋海军采用的夹缝雁行阵是以二舰组合为基础单位的。由二艘军舰组成的夹缝战术组合,相比单舰单位战斗力和生存力更强,相比三舰犄角战术组合则更为简便,编组要求和阵位保持的难度都小。日本海军翻译的战术经典《海军战术一斑》对这种组合做过简明的叙述,粗译为“二舰组合的分队战术,需要注意选入的二艘军舰在航速、机动能力等方面必须接近,其中一艘作为队长舰领导运动,二舰必须本着一心同体、力量集合的原则。虽然这种战术组合通常以二舰一前一后左右错列,队长舰在前,僚舰在侧后的方式排列,但是在一些提倡战斗主义,冲锋至上的主张中,也有认为将其改良成二舰直接横向排列进行冲锋是最上策的意见。”[69]丁汝昌的第一条命令,主要强调二艘军舰必须互相配合作战,而没有说及夹缝形态的组合,从后来战场实际情况看,北洋舰队诸舰也没有出现刻意保持夹缝形态的教条举动,这恰好与“提倡战斗主义、冲锋至上”的战术改良意见类似。
丁汝昌训令的第二条更是至为重要,规定该战北洋海军各舰的基本战术法则是将舰首朝向敌舰,即以舰首对敌作战,而这刚好是乱战战术的一大特点。无论在特拉法尔加海战,还是利萨海战中,都能找到这种经典的场面,舰首对敌的态势利于发起撞角近战,是旨在突破冲乱敌方阵型的乱战战术的有机组成部分。John Ingles的《海军战术讲义录》中,述及舰队战术、舰队运动时,对总体上呈现出横阵态势的各种阵型进行推演讲解时,无一例外都是将舰首对敌作战作为基础战术法则,而且相关的多舰基本战术编组的样式也都以能够迅速调整阵位,保持舰首对敌作为重要要求。[70]此外,岛村速雄编译的《海军战术一斑》中,也不乏类似内容,舰首对敌战法,也被当作是以冲锋至上的乱战战术的最佳实施手段。
训令的第三条是对舰队战时指挥方法的补充规范。众所周知,在无线电发明和投入实用之前,海战中的主要指挥手段无外乎旗语、光电信号、声响信号等,其中能够在白天使用,且能传达较为复杂的命令条文的,则只有旗语信号。但是在海战中,军舰的信号索具是最易被攻击损毁的设备,而且列成横队时,处于横队正中央的旗舰升起的旗语号令,往往因为舰影阻隔,或者距离过远,不容易被两翼的舰只看清。即使没有出现上述这些不利因素,过于复杂的旗语,在战时紧急状态下能否被所有军舰很好理解也是个极大的问题,大东沟海战实战中日本联合舰队出现的因对旗语理解错误而导致编队混乱,就是典型的负面例子。北洋海军的旗语体系共由28种方形旗和16种三角旗构成,各种关于舰队运动的旗语,都是由5种方形旗和3种三角旗组合而成,相对较为复杂。[71]而采用丁汝昌训令第三条的规定,即作战中直接以旗舰的运动作为指挥信息,则是非常务实的做法,尤其适用于敌我进行近距离混战的乱战战术。在乱战战术的几大经典战例中也都能看到,均存在这种以旗舰或标兵舰的运动直接作为行动指引的现象。
由三条战法指导性训令可以清晰地看出,均与乱战战术的要点相符,可见北洋海军选择夹缝雁行阵,所预备进行的下一步战斗发挥,就是乱战战术。即五个二舰夹缝组合,以总体上的横阵态势接近敌阵后,在五个位置同时出击,突破敌方漫长的纵队,而后反复冲进杀出,以舰首对敌作为基础作战模式,彻底搅乱敌方阵型。当敌方阵型大乱时,己方则可以利用二舰组合这一机动灵活的编组各自为战,或单队行动,或多队协同,互相配合,寻机攻击落单或处于劣势的敌舰,之中夹杂以鱼雷、撞角等近战兵器的运用。对此,北洋海军总查汉纳根也有非常清楚的阐述:“我认为,以十二艘军舰组织的我舰队,不能看作是一支舰队,而应该把它看作各个独立的战舰。这个理由的根据是,平时(舰队)是在提督一人命令的统辖之下,而战时则会变为冒着危险各自为战”[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