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罗志军省长 您好!
我是江苏省盐城市文峰中学高三(2)班已逝孩子费晶铭的母亲尤志华,为孩子的事,再次向您反应。我女儿费晶铭于2009年11月17日注射甲流疫苗后,12月7日初诊为再生障碍性贫血,12月9日确诊为急性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在苏大附一院血液科28病区急救至2010年3月8日突然去世。今天是孩子去世的第63天,失去唯一的爱女使我痛苦不堪,可是面对一堆所谓的专家我更加痛苦。 从孩子生病住院到去世91天时间内,我一直向职能部门反映,就是无人理睬,最后还被盐城市的专家们用了几个小时的时间就诊断制作成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书》说成是偶合症、与疫苗无关。 卫生部门规定预防甲流措施中,要求学校每天上下午都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才给学生上学,这个学校都有记载的,体温没有异常,说明孩子是健康的,而接种甲流疫苗前又经过严格检查后,卫生部门才给注射的疫苗,接种后出现急性重症再障,除了疫苗引起之外没有别的原因,这偶合症从何说起,这不是愚弄人嘛! 江苏延申有限公司,三月份就查出疫苗有问题,六月份还能拿到甲流疫苗的生产资格;用正在接受调查、整顿的企业,继续生产的疫苗,被广泛的注射到人群,由此所造成的后果难道要接种人自已承担吗? 卫生部门用一个正在接受调查、生产不合格疫苗的厂家疫苗给人群注射,里面究竟有多深的水?而且在孩子去世后,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向我保证疫苗百分百合格,百分百不会导致我孩子的病情;江苏省疾控中心两位专家3月9日在没看孩子病历、没有到学校、医院去了解情况,就下偶合症、自身原因、与疫苗无关的结论(3月10晚江苏省卫生厅才将孩子的病历调过去),是不是早就定好的调?当时我问了专家三个问题:1、血小板是由哪里产生的?专家回答不清楚;2、疾控部门接到异常情况汇报,是否应该及时组织专家调查会诊,制定治疗方案?专家回答没有必要;3、专家说再障的治疗方案是一样的,我举例询问:所有的农药中毒是否都是一个治疗方案?专家回答没有联系。作为从省里卫生部门派下来的专家,难道连最基本的知识都不懂?还是不敢说?难道就这样举着专家的牌子糊弄百姓?一个生命对于国家来说微不足道,可是一个花季孩子就这样没了,孩子走的不甘,我也不甘。梁书记和罗省长批示下来,从司法厅到监狱局一直到监狱党委层层下命令,我们监狱长、政委一天找我们谈了三次话,要求我们不向外媒提供材料,尽管失去爱女我很悲痛,但是作为中国公民、一名党员维护国家权益我是能做到的,可是在尽义务的同时应该也享受权利吧?盐城市政府在处理我孩子的事竟然说与我无关,我就搞不懂了,孩子是我的,处理我孩子的事竟然与我无关,那究竟与谁有关?孩子又不是在我单位接种疫苗的,与我单位有什么关系?难道我孩子就这样不明不白的走了? 您是江苏人民的父母官,我也知道您爱民如子,随夫来到这特殊单位,一直工作在基层的他,没有时间照顾家庭,孩子是我一手拉扯大,辛辛苦苦为孩子操劳了19年,眼看出成果了,却一切成空,您说我还有什么理由好好的再生活下去? 盐城市纪委调查说盐城市疾控中心不存在渎职和不作为行为,说在我们汇报后做了大量的工作,我就搞不懂了,孩子住院那么长时间,从未见到过职能部门的有关人员,他们做了什么?他们主动组织专家调查诊断了吗?最后还是在上面批示下来才组织调查诊断,而且已时过两月,这难道就是盐城的工作作风,凡事都要领导批示?失去孩子应该接受事实,可是有关部门如此做法我实在不能接受。 失去唯一爱女的母亲:尤志华
二0一0年五月九日 附联系电话:13770240891
政府回复
尤志华同志,你好:
你向“省长信箱”反映有关情况的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你女儿费晶铭在知情同意、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接受了省统一配送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接种后留察30分钟无反应,疫苗接种过程符合国家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相关规定。
盐城市疾控中心在收到你丈夫费祥文关于费晶铭接种甲型H1N1疫苗数日后被诊断出再障的反映信后,及时向盐城市卫生局和省疾控中心报告,组织市疾控中心专家对接种甲型H1N1疫苗与再障的因果关系进行会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告你们。同时,对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验证。在你们反映的有关情况不符合《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规定的组织专家组调查诊断的条件下,根据省里要求,组织调查诊断专家组进行会诊诊断。盐城市疾控中心在处理你们反映的有关问题中,态度积极慎重,职责履行到位,没有违反相关规定。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的目的是确定疫苗接种是否是异常反应的原因,接种甲型H1N1疫苗与再障因果关系的调查诊断并不影响费晶铭急性再障的治疗原则。
特此回复。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0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