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徐添睿,1995年6月30日出生于南京,是一个品学兼优、乖巧懂事的大学在读学生,曾经是那么健康活泼,对生活充满着梦想和渴望;也曾经是那么明眸善睐、她是我们的独女,是我们的唯一,是我们的世界。可我们幸福生活在 2014年7月20日瞬间跌入深渊,断送在无良商户之手,从此快乐不在,天塌了。
2014年7月20日那天凌晨,女儿的生命如花凋零,年仅19岁,那一刻,成了我们生活的拐点,我和她爸爸都跌入了人生的最低谷,成为了人世间最不幸的父亲和母亲;肝肠寸断、悲痛欲绝;那一刻,我们的世界没有了,没有了女儿,我们该怎么活?没有了女儿,我们活着还有什么意思?那一刻,生活对我们来说已失去了意义,生命对我们来说已没有了价值,天天都生活在无尽的泪水与痛苦中,生不如死。七八十岁的爷爷奶奶公公婆婆悲痛欲绝,孩子从小是由奶奶带大,惊闻噩耗,奶奶一度崩溃,白发人送黑发人,人间惨剧也不过如此吧。
可是,悲剧还远远没有结束,在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种种行径令我们更加雪上加霜!!!
作为死者的家属,我们痛苦的依法维权,孩子生命权遭遇宾馆的违法侵权,给我们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及精神伤害,那么,湖北省利川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对于死者家属诉求不予正面、客观回复,或者答非所问、避重就轻地回复,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敷衍式回复,其实都是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等行政不作为的行为,实质上就是给死者家属造成二次伤害!
当地安监局局长在事故调查结束于七月二十六日在利川东城派出所当我们家属的面把当时一个副市长亲自批阅“同意”的事故认定报告宣读传阅给事故责任人和我们家属,也并告之家属此事故调查基本结束,事故定性为一般责任事故,并将此案移交给市公安局法治办处理。(此经过安监局有录像,认定报告我们的委托律师也亲眼所见)可当我们家属以为这样就可以依法维权的时候,却发现远远不是这么一回事,当我们的委托律师去公安部门提取证据时,公安部门回答,此事故安监局的前期所谓报告只是说明而且,根本不是报告,不能做为法律依据,因为不是正式红头文件,于是我们又折回安监局,安监局给予的回答居然是事故的具体直接经济损失无法确定,所以正式公文无法下达。致使当地公安局迟迟未对事故责任人采取合法有效的处理。
苍天在上,我们老百姓的命在你们这些官员手中,到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