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记者 王东城)昨日,记者获悉,厦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关于厦成高速公路雷公山隧道“7·29”拱顶坍塌事故处理情况的通报,认定该起事故为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通报指出,施工开挖过量,超前支护不规范是造成坍塌的直接原因。依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7家事故责任单位的责任,相应责任人也受到了处理。
【事故回放】
坍塌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2012年7月29日凌晨2时7分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铁路工程有限公司厦漳高速公路厦门段8名作业人员,在厦漳高速公路厦门段雷公山隧道进行初期支护钢拱架安装作业时,发生拱顶坍塌,造成4名作业人员死亡、2人受伤。
>>> 链接
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
1. 中铁电气化集团西安铁路工程有限公司:在全省范围内处以三个月暂停AA级(高速公路路基土建)信用考核结果的处罚。
2.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东南公司:依法给予其行政处罚。
3. 厦门爆破工程公司:停止其在厦门辖区内道路工程爆破专业监理投标资格六个月。
4. 厦门明发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停止其在厦门辖区内公路工程爆破专业承包投标资格六个月。
5. 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