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5日下午,在兰州市区某住宅楼下花园内,两个在此玩耍的小姑娘赫然发现地上趴着一具满身血污的婴儿。很快,警方接报赶到现场发现,弃婴尸体身旁还有新鲜胎盘,但警方走访楼上住户未果。
两天后,该楼一名住户带着女儿圆圆向警方投案自首。原来,圆圆打工期间与一男子恋爱未婚先孕,10月24日凌晨,圆圆在自家卫生间内产下一男婴后,因惧怕家人责怪,竟将婴儿从楼上抛下。
法院审理认为,圆圆未婚先孕产下存活男婴后,因无力抚养及害怕家人责骂而弃婴、杀死婴儿。鉴于杀害对象特定,其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较其他故意杀人案件较轻,社会危害性亦相对较小,据此,法院结合其投案自首情节,对其从轻作出如上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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