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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琐事争吵残杀女友
恋爱中人,热情似火,激情澎湃,相处久了,感情淡了,“贵”在相“守”。江苏东海人何守贵可能也这么想,但没这么干,因琐事争吵,竟然丧心病狂,残杀女友。
两人的邻居说,案发当时,听见两人的租房有个女子喊了一声“妈”,声音很响,还听到“噼噼啪啪”的声音。
第3天早上6点左右,被害人小春的父亲一直寻不见女儿,打开她的租房门,才发现她已经被害。
第4天凌晨,何守贵在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他朋友租房内的床下被公安机关抓获。何的朋友说,听说他女友当着他的面跟别的男人打电话时很亲热,他气不过,就杀了她。
小春的同事却说,她和厂里同事关系很好,没有听说她有男女关系方面的问题,但是说过要和男友分手。
嘉兴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何守贵犯故意杀人罪,于今年8月27日向嘉兴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小春的父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院于
手段残忍被判死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何守贵与被害人小春于2006年开始同居,并育有一女。2010年开始,两人因家庭琐事经常争吵。今年4月20日晚上11点左右,两人在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北街道自己的租房中,因感情纠纷发生争吵、打斗。何守贵以扼颈、灌浓硫酸的方法将小春杀死,后逃离现场。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小春系因被扼颈致机械性窒息,合并腐蚀性强酸经口进入体内致肺、心及肝组织坏死而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守贵因感情纠纷,以扼颈、灌浓硫酸的方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辩护人所提被告人何守贵归案后如实供述的意见虽属实,但其杀人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人何守贵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共计19628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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