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14日说,2011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47728起,同比减少15655起,下降4.3%;全国各类事故死亡75572人,同比减少3980人,下降5%。
骆琳在14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表示,去年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总体上实现了“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
据介绍,去年我国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取得明显成效。全国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等数量和死亡人数同比均有下降。同时,通过有效防范和全力救援,全国没有发生一次死亡50人以上的事故。
去年,我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普遍改善。其中,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为1201起、死亡1973人,同比分别下降14.4%和19.0%。此外,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铁路交通和农业机械等事故死亡人数都有不同程度减少。民航没有发生运输飞行事故。
骆琳说,去年我国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比较稳定。全国32个省级统计单位中,有24个单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降”,21个单位重特大事故起数下降或持平,其中内蒙古、安徽、青海、新疆兵团4个单位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
与此同时,去年安全生产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反映安全发展水平的各项主要指标同比降幅均在10%以上。其中,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由0.201降到0.173,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事故死亡率由2.13降到1.88,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由3.2降到2.8,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0.749降到0.564,降幅24.7%。
新华社北京1月14日电(记者陈炜伟、朱立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在14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说,2011年煤炭事故总量和百万吨死亡率分别下降14.4%和24.7%,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赵铁锤说,去年在煤炭产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全国煤矿发生事故1201起、死亡1973人,同比减少202起、460人,分别下降14.4%和19.0%。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0.564。
其中,全国小煤矿去年发生事故833起、死亡1391人,同比减少137起、311人,分别下降14.1%和18.3%。小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1.414下降到1.104,降幅达21.9%。
去年,监管部门严肃煤矿事故查处,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取得新进展。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共组织查处煤矿事故1132起,按期结案率达97%,特别是对20起重大事故和12起非法违法或瞒报较大事故,全部进行了挂牌督办或跟踪督办。
此外,我国积极推动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在发挥大型煤矿企业安全技术优势上取得新突破。据介绍,去年全国共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429处,淘汰落后产能4272万吨/年。同时,全国14个大型煤炭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其煤炭产量已占到全国的88%,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成效明显,平均单井规模由每年9.6万吨提高到20万吨。
赵铁锤说,当前仍然要清醒认识煤炭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立“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从零开始”的理念。今年,监管部门要严格监管监察执法,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注重以瓦斯防治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煤炭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煤矿本质安全水平;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升级工程建设,强化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注重科技支撑作用,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监管监察执法效能。
新华社北京1月14日电(记者陈炜伟、朱立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在14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说,2011年安监部门深化依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全国事故查处结案率达94.1%,累计追究处理4799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0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991人。
去年,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全国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共计455.97万起,其中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48.43万起。因非法违法所造成的重特大事故比例由2010年的72%下降到61%。
骆琳表示,去年我国继续健全、完善和认真执行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国务院安委会和地方各级安委会层层挂牌督办,依法严格事故查处,并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国务院安委办在做好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的同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对非法违法较大事故、瞒报谎报事故查处实行跟踪督办的办法。该项制度建立以来共督办非法违法较大事故35起。去年,安全监管总局共接到事故举报4444件,其中核查证实的占42.9%,对谎报瞒报事故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了严惩。
骆琳介绍说,国务院事故调查组2011年查处了13起特别重大事故,包括2010年发生的9起和2011年发生的4起,目前已办理结案9起,共有107名涉嫌犯罪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17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受到撤销职务以上处分的有70人。同时,严格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扎实深入开展了“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全文公布了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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