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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套被人拿走 寻找时认错人将其捅死

来源:重庆商报 发表人: 2023-12-21 浏览量:2168

    在酒吧喝酒时将外套丢失了,怀疑是同自己喝酒的一朋友拿走了,于是去找这位朋友。路上,见一位与自己朋友很像的向某,于是发生口角纠纷,大打出手,致向某受重伤经救治无效死亡。今天,记者从市二中院了解到,近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韩晨无期徒刑,参与打人的同伙则被判有期徒刑九年。

    据了解,22岁的韩晨,家住万州区北山丰收移民小区,小学文化。韩晨于2006年11月6日因犯抢劫罪被判过刑。今年4月17日晚,韩晨约上好友顾智强(25岁、万州区人)等人在万州区某酒吧喝酒。期间,顾智强把外套脱了放在侧边的座椅上,让其朋友向波照看。一会儿,顾智强发现座位上的外套不见了,便怀疑是向波拿走了。

    顾智强开始埋怨向波,向波觉得冤枉,就离开了酒吧。离开酒吧后,向波给顾智强打电话、发短信称他是冤枉的,他没拿外套,韩晨拿过电话要向波当面把这事讲清楚。向波说他在新世纪万州商场处,顾智强、韩晨便赶到新世纪商场附近找向波。

    这时,23岁的向某(本案死者)与朋友酒后走到了“外贸宾馆”附近烟摊处。韩晨、顾智强隔着马路觉得对面烟摊处的人与向波相像,即穿过马路走到“外贸宾馆”外,围着向某等人看了一下,并与向某发生口角。当两人发现向某并不是他们要找的向波,走到马路对面准备离开时,向某等人走上来,向某打了韩晨一拳,双方开始扭打。扭打中,韩晨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朝向某胸部、腹部等处捅刺。4月29日凌晨,向某经医生救治无效死亡。

    4月30日,得知被自己捅的人已死,韩晨在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而顾智强案发后与父亲到了万州区高粱镇的祖母家躲藏,于30日下午被抓获。

    市二中院审理认为,韩晨、顾智强的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且系共同犯罪,除上述判决外,还判两被告共同赔偿受害人家属共2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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