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3名男子持自制砂枪进山打猎,不料,其中一人砂枪走火,夺走一名同伴的性命。涉案男子因此被刑事拘留。
“我们3个人一起上山打野猪,我的砂枪走火,打死一名同伴。”12月1日下午4时许,鹿寨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民警迅速前往调查。
原来,死者韦某,系鹿寨县鹿寨镇大河村人。此前,他听说寨沙镇北里村古朵屯附近山上有野猪,便于11月30日找到堂兄韦×军和邻村的覃某,约好12月1日带砂枪进山打猎。
12月1日早上7时,覃某从家里拿出两支自制砂枪,装入钓鱼用的大盒子里,与韦某两兄弟乘班车前往寨沙镇。
中午12时许,3人来到寨沙镇北里村古朵屯,进入附近一座山上。很快,韦×军就在一条小路上发现了野猪的脚印。3人兴奋不已,覃某拿出砂枪。韦×军自认为打猎经验丰富,自告奋勇沿着野猪蹄印追踪,覃某和韦某各扛着一支砂枪跟在后面。不知不觉,两人远远落在了韦×军后面。
“啊!救命啊!”突然,两人前方几十米处传来了韦×军的呼救声。原来,韦×军在一草丛里发现了野猪,却遭到野猪攻击,遂大声向后面的两名同伴呼救。听到喊声,覃某和韦某不敢怠慢,扛着砂枪往前冲。跑着跑着,不知何故,覃某扛在肩上、枪口朝后的砂枪突然发出“轰”的一声,不偏不倚击中紧随其后的韦某左胸。韦某应声倒地,一动不动,鲜血直流。
覃某见状,当即瘫软在地。不一会儿,听到枪声的韦×军也赶过来看个究竟。当他确认覃某的砂枪走火,打中自己的堂弟后,让覃某打110报警。经赶到现场的医生诊断,确认韦某因伤重已不治身亡。
目前,鹿寨县警方已对覃某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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