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死者的死因可见,此案是当前南宁市汽车租赁市场管理混乱和各种利益、债务纠葛的缩影,应该引起重视
在南宁投资开石场的兴业县人杨火仁,欠下亲友200多万元的债务。年关临近,找他要钱的亲友,听到一个震惊的消息——杨火仁离奇死在了良庆区良庆镇平乐村附近一个偏僻的山坡上。
办案民警在金盛宾馆取证。
据当初从出租屋“带走”杨火仁的包某等人称,杨是在“找车”的路上突发“心脏病”死亡的,他们“出于人道”,连夜将杨的遗体移交给了殡仪馆。然而,2月5日,法医的尸检报告却显示,杨火仁的耳朵周围、颈部和胸部等处呈黑紫色,解剖后发现杨的三根肋骨断裂,颅脑下部等处也有瘀血。
目前,南宁警方以杨被“非法拘禁致死”为由立案侦查,并将包某等涉案人员抓获。而杨火仁之死,只是当前南宁市汽车租赁市场管理混乱和各方利益、债务纠葛的一个缩影。
好好的为何突然死亡?
身体健康的杨火仁,暴死山上,被人移交殡仪馆,《遗体接运协议》上显示他死于“心脏病”
2月4日中午,在南宁市星光大道一家餐馆,邹先生和几位证人吃过午饭,他顺手拿出一包治疗感冒发热的“头疼粉”倒进口中,然后叹了一口气:“这几天都睡不好觉,头疼得很。”
邹先生的“头疼”,是因为几天前表弟杨火仁的“离奇死亡”。为了证明表弟并非自然死亡,这些天,他一直奔走在公安机关和知道一些杨之死前因后果的证人之间。
1月31日下午6时19分,正在南宁做生意的邹先生接到了兴业县公安局民警的电话,对方电话中告知杨火仁死在了南宁,让死者亲属尽快到南宁市殡仪馆辨认遗体。
“好好的一个人,怎么突然就死了?”邹先生说,杨火仁今年四十出头,生前在南宁市邕宁区中和镇投资开石场,为此欠了包括邹先生在内的诸多亲友200多万元外债。
2月1日上午,邹先生到南宁市殡仪馆辨认遗体。“当时杨火仁的身上只穿着一条内裤,脚上有一只沾满泥浆的鞋子,下阴部还有一些草和树叶。”邹先生说,让他感到疑惑的是,杨火仁的耳朵周围、颈部和胸部等处呈黑紫色。
殡仪馆提供的《遗体接运协议》显示,1月31日清晨,杨火仁的遗体从距离殡仪馆15公里外的平乐村附近运抵殡仪馆,死因是突发“心脏病”。在协议上签字的委托方是杨的“朋友”包某。
2月4日,在玉洞派出所,邹先生出示了一份2009年初杨火仁的体检报告单,对民警和记者说:“除了有颈椎病外,杨火仁的心脏等器脏都好好的,怎么会突然死于心脏病呢?”
找车途中死于“心脏病”?
接诊的医生称未诊断死者死于心脏病,虽然怀疑死者死因不正常,但由于担心被打击报复没敢报警
向警方报案前,邹先生曾找过包某,询问杨死亡的过程。包某是南宁市宾×汽车租赁公司的实际负责人。
包某对邹先生说,他和杨是朋友。杨有一辆小轿车最近不见了,于是他和几个朋友帮找车。1月31日凌晨,当他们驱车行至良庆区良庆镇平乐村附近山坡土路时陷入了泥坑,大家一起下车推车,这时杨突发心脏病死亡。
“当时我问包某,杨是几时发病的,包说他们是凌晨2时多拨打了120,这与我后来掌握的情况有矛盾。”邹先生说,他从南宁市应急联动中心得到的资料显示,1月31日凌晨3时21分,120接到了包等人的求助电话,说是在平乐村附近的山坡上有人突发心脏病。当日凌晨3时34分,玉洞医院接到出诊电话,10多分钟后赶到现场。
邹先生等死者亲友找到了当时出诊的医生和救护车司机。据对方称,当时他们出诊到达平乐村附近一个偏僻的山坡时,车辆开不上去,结果一帮人抬着一个中年男子从坡上下来。医生检查发现,这个大冷天只穿着一条内裤、脚上只有一只鞋子的男子,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玉洞医院出诊的医护人员后来接受民警调查时说,他们并未诊断杨死于心脏病。当时他们怀疑死者死得不太正常,可能死之前被限制人身自由,但由于担心被打击报复等原因,在发现杨死亡后,并未及时拨打110报警。
杨死亡后,倒是包某等人于1月31日下午向玉洞派出所报告了相关情况,他们出于人道将杨的遗体移交殡仪馆。
死者生前遭非法软禁
王某、李某等几名证人证明,死者生前遭人软禁,但警方未予立案
2月1日,邹先生几经周折,找到了几名知道一些内情的证人,结果显示杨的死并非包某向公安机关说的那么简单。
2月4日,记者见到了王某、李某等几名此前到玉洞派出所做过旁证的人。据王某称,杨、包二人确实是朋友关系,去年夏天,他先后与杨、包二人认识。后来,王还借了数万元给杨投资开石场。交往中,王也不时到杨位于南宁市秀厢大道万宇苑小区A栋的一间出租房住些日子。
今年1月16日晚8时许,王正在杨的出租屋玩时,包某等人出现在出租屋。当晚10时48分,包某等3人带着杨出门上了一辆车,样子有点像“绑架”。王当时问杨:“去哪里?”杨回答说“去大沙田”。
1月17日上午,杨的房东上门收房租,未得房租便换了门锁芯。王于是打杨的电话,问杨在何处。杨说在江南区亭江路的金盛宾馆406号房。当日下午4时许,王找到406号房,见到了包某以及一高一矮两个看守杨的男子。王问包想把杨怎么样,包回答说:“上法院,不给钱,就要他死。”王还想多问,但随后被包打发走了。
几天后,由于杨火仁被包等人带到了宾馆的其他房间,王、李等证人再也没能见到杨。“我们打电话给杨,接电话的却是包某等人。包某问清是谁找杨什么事后,才让杨接电话。”王、李两名证人对记者说,在一次通话中,杨说几天没得吃饭了,但包某等不让杨与王、李见面。后来,王、李还是通过包某等人给杨送了几十元钱吃饭和买烟。
到了1月31日凌晨,王、李等人再也打不通杨火仁的电话。2月1日中午12时,王打电话给包某问杨在哪里,包某说:“过两天再说。”
直到2月1日下午,当邹先生等死者亲友找到王某后,王才知道杨已于1月31日凌晨死亡。
费尽周折警方终立案
家属带着人证找到公安督察部门,辖区派出所终立案
记者采访了解到,2月1日,邹先生等死者亲属与王、李等证人一起向玉洞派出所报案。次日下午,良庆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派出的法医和技术人员,对杨火仁进行了尸表检查,但结果显示杨体表没有外伤和血迹,因此一时难以证明杨的死因。
“做完尸表检查,法医带着我们到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办手续,说要交8000元对杨进行解剖作死因病理检查。”邹先生说,他后来咨询了南宁的一名资深律师,得知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该对死者的死因作出报告,而在没有作出报告之前,就要死者家属交鉴定费,这显然违反了有关程序。
面对死者亲属的疑惑,玉洞派出所一名民警后来解释说:“如果证实是被伤害致死的刑事案件,那么鉴定费由我们公安机关出。如果证实是自然死亡,那么费用由死者家属出。”
杨火仁在死亡4天后,警方仍未立案调查。2月3日下午,邹先生带着证人来到南宁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反映了杨火仁死亡一事。督察支队介入后,当晚,邹先生接到玉洞派出所民警电话,让他次日上午带着证人到该所再完善笔录。
2月4日上午和中午,玉洞派出所民警在传唤金盛宾馆与包某认识的相关服务员,查看宾馆的监控录像后,对邹先生等死者亲友以及记者说,杨火仁在死亡前,被包某等人非法软禁是不争的事实。1月31日零时多,包某等人将杨火仁从金盛宾馆转移到其他地方。
2月4日下午,玉洞派出所民警向良庆公安分局有关领导汇报案情后,分局决定以杨被“非法拘禁致死”为由立案侦查。
2月5日上午,法医对杨火仁的尸体进行了解剖。当时在场的邹先生对记者说:“杨的肋骨断了3根,颅脑下部也有瘀血。”
这个“缩影”应引起重视
目前,涉案嫌疑人已被抓。此案是当前南宁市汽车租赁市场管理混乱和各种利益、债务纠葛的缩影
记者从多方渠道获悉,2月6日,良庆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办案民警已将包某等涉案人员抓获归案,接着还找到了包某等人当时拉杨火仁到平乐村附近山坡的一辆小汽车。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熟悉包某和死者杨火仁的王某等证人称,杨火仁在生前曾多次租用包某汽车租赁公司的小汽车,欠了包某数万元租金。与最近南宁“源州事件”(本报曾连续报道)中源州租车公司操作类似的是,包某的汽车租赁公司在周转资金难,一时无力支付车主租金时,便层层将其他车主的汽车进行转租和抵押。
为了撇清与车主的利益、债务关系,把债务关系转嫁到杨火仁身上,包某让杨把公司一名客户的一辆小轿车抵押出去,而后来这辆车被层层转手抵押后,今年1月在大沙田一带被一名湖北籍的男子开走后不知所踪。“源州事件”引发南宁汽车租赁行业巨大震动后,面对纷纷找上门要收回车的车主,包某所在的汽车租赁公司也陷入困境,只好四处找车。但没想到,却由此引发了非法拘禁致死的案件。
邹先生等人认为,杨火仁之死,是当前南宁市汽车租赁市场管理混乱和各种利益、债务纠葛的一个缩影,应该引起公安机关等部门的足够重视,采取措施防范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南宁警方也提醒,在遇到纠纷时,汽车租赁公司从业人员、车辆出租人和承租人要保持理性和克制的心态,通过法律途径妥善处理好矛盾,避免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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