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据《西安晚报》报道司机加油后未付费就开车离开,加油站工作人员追赶索要钱款时被该车碾死。对此,渭南市临渭区交警部门认为是刑事案件,公安临渭分局则认为属于交通肇事。
事发: 员工追款时被碾死
1月31日5时40分左右,车牌号为“豫QA9086”的大货车,在位于临渭区吝店镇街道北的一加油站加了500元的柴油后,车上两人领取了加油站赠的手套和毛巾。随后,该车离开。见该车没有付钱,19岁的加油站女工李某忙去追赶,拍打车门示意对方停车。可该车却没有停下来,在驶离加油站北约四五米的地方将李某卷入右后车轮下碾死。此后,司机继续开车前行离开了现场。
声音:司乘称不知出车祸
当日驾驶车辆的司机叫时春力,车主叫宋新得。二人在事后接受警方询问时称,当时加完油后时春力没有下车,宋新得在加油站营业厅内呆了一会就上车离开。宋新得称自己忘了付钱,二人表示对车祸并无察觉。
当车行驶至蒲城境内、距事发现场近20公里处时,车主宋新得接到同行电话,被告知其碾死了人。随即二人在6时37分向蒲城警方报案。
律师:是过失致人死亡案
昨日,渭南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易天社认为,此案不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而是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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