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山东2月5日讯(通讯员 郭爱华 王玉新)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被告人任建强提起公诉。
任建强,现年27岁,聊城东昌府区人。2009年8月,任建强驾驶小型越野车在聊城市站前街,先将刘某载有陈某正常行驶的电动三轮车撞翻,然后又将行人赵某、白某撞倒。三轮车驾驶人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行人白某、越野车乘坐人葛某当场死亡,三轮车乘坐人陈某、行人赵某重伤。
经查,任建强所驾车辆系在山东省梁山县所购被盗车辆,经与梁山县公安局联系,确定任建强有收购赃车的犯罪事实。
同时查明,任建强因犯抢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于2005年3月被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购买赃车时,刑满释放还不到半年。此次犯罪,为累犯。
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依法认定,任建强涉嫌交通肇事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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