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凌晨,一场大火袭击了长沙市雨花区红星农民新村6栋,当场造成2人死亡11人受伤(详见本报1月13日A24版)。经消防部门调查发现,华晨广告公司租用私自扩建的居民房,电器设备的使用超出线路负荷,导致了火灾的发生。
1月28日,雨花区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批捕了华晨广告公司女老板罗德银。
■记者 张颐佳 通讯员 蒙志华
广告公司女老板罗德银的自责“4宗罪”
现羁押于长沙市看守所的罗德银不光自己有十余万元的财产损失,还害同事丢了性命,她忏悔造成这起火灾的四点过错。
1、作为个体经营户老板、管理者,没有严格规定员工如何科学使用电器设备,安全的使用插线板。
2、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从未预见过我的门面内会发生火灾,因此没有安放一个灭火器,没有任何消防器材,更没有教员工如何使用消防器材。
3、出于对三楼以上住户的安全考虑,我在2楼与3楼的过道间安装了一道隔门,门边堆放了东西,以致二楼的人不能上去,三楼的人不能下来。我没有想到这样堵塞了安全通道、消防通道。
4、2007年我进场时就知道电路硬件设施不过关,却一直没与房东沟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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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扩建埋下安全隐患
红星村6栋是一栋5层楼高的居民房,主人叫李建辉。他说:“这房子是我在1996年自建的住房,当时通过房地局备案建的是3层楼。2004年,我觉得房子小了,没办理批文又自行加盖了两层。”
2007年8月,李建辉将房子的一、二楼出租给了罗德银夫妇开设“华晨广告公司”,一楼做加工生产、二楼员工居住,三楼另租给两对夫妻,四楼租给在附近开店的一家人,五楼自住。
但这栋房子只装了一个电表箱,电表箱内有380伏生产电源。电路设计只是居家使用,不用做生产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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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公司凌晨突发大火
30岁的罗德银是娄底双峰县人,中专毕业后一直在长沙打工,2007年和丈夫一起创办了华晨广告公司。她说:“1月12日晚上我和员工一起,为了赶制写真加班,我到11点多离开的时候一切都好,12点就突然接到电话说起火了。”
火灾目击者陈啸说:“当时我正在用电吹风吹写真,突然发现吹风机断电了,只看见电火花闪了一下,东南角放废纸的地方燃起了明火。”另一个员工李湘云说:“我急忙冲到2楼去提水,可再下来屋子里已经全是烟,什么也看不见。”陈啸说尝试灭火,但易燃材料太多,2楼同事余琴在睡觉,她打电话求救,可火势太大没人能进去。
住在5楼的李建辉是被儿子的喊叫声吵醒的,等他发现冲天的火光,已经无法下楼。李建辉说:“我拖着老婆孩子一起上了天台,一直等到消防官兵把我们救下来,他们两个因烟熏过度,被送往医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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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死11伤的惨痛结果
当消防队员完全控制住火势时,华晨广告公司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了。睡在2楼的员工余琴、陈庆因吸入浓烟过多窒息死亡。该栋房屋里的其他住户11人都不同程度的受伤。
消防部门的鉴定结果是:写真区内电器设备使用过多,超出线路负荷,造成线路起火, 又引燃旁边堆放的广告原料,引发火灾。
6台电脑、2台写真机、雕刻机、打印机、亚气焊机、电焊机、气泵、3台电动车、电钻、电锤、曲线柱、圆锯、2台吹风机、烤炉……这是店老板事后回顾起当时处于用电状态的设备。
其实,在2009年,仅罗德银记得的电表跳闸次数就有4次之多。但这并未引起过她和房东老板重视,每次都是拉上电闸一切照旧。
雨花区检察院昨日批捕罗德银
1月28日,雨花区检察院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迅速侦破此案。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罗德银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其主观上有疏忽大意的过失;客观上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忽视生产安全,在用电设备多、易燃物品多的生产区内未配备任何消防器材,最终引发火灾造成2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全部构成要件,触犯了我国《刑法》134条规定,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今日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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