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凌晨4时左右,在富士康深圳观澜分厂华南培训处,正在上夜班的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年仅19岁的马向前突然死亡。富士康方面随后告诉家属,经过鉴定马向前属于意外猝死,而他的父母及姐姐马慧则怀疑马向前是在工厂上班时被打死的。马慧在天涯连发两帖,其中一条帖子被天涯置顶,并在10多个小时内点击量超过20多万人次。(《南方日报》1月26日)
富士康又有员工猝死了,这样的生命悲剧令人揪心。这些年,员工猝死仿佛已经成为富士康绕不过去的一个梦魇:2007年9月1日,富士康员工辞工两小时后突然死亡;2007年6月18日,富士康一名女工在厕所上吊自杀;2009年7月16日,富士康25岁员工跳楼自杀,监控拍下自杀过程。而时隔不到一年,又有富士康员工猝死。如此种种,让人难以回避内心巨大的阴霾。
对于死者家属的指责,富士康全盘否认,事实真相究竟如何我们现在姑且不能妄言。但是,所谓公道自在人心——如果如富士康回应的那样并非“殴打致死”,这意味着这名刚刚进入富士康2个多月时间的年轻员工猝死,无疑从一个侧面反衬出富士康似有劳动强度过大、员工休息权难以保障的嫌疑;而如果被证实是非法殴打致死,那么则表明富士康的内部管理和企业伦理出现很大问题,公司方面难辞其咎。无论是意外死亡还是殴打死亡,富士康都无法置身事外。
“干得比驴累,吃得比猪差,起得比鸡早,下班比小姐晚,装得比孙子乖,看上去比谁都好,五年后比谁都老。”全球500强企业富士康集团一位员工如此形容他们的生活,这段话已在2006年的互联网上广为传播。这话有无夸张之处,笔者不得而知,但从偶然的个例,到一连串“猝死”原因几近“雷同”的多个生命相继陨落富士康,这足以说明很多问题了。
一个值得一提的事实是,虽然在很多跨国公司的企业管理战略中,宣扬“企业公民”形象是一个主题。像耐克、阿迪达斯这类公司还专门设立有执行社会责任的相关机构或部门。在其本土,由企业主导或者是参与的社会公益项目比比皆是。但这一切,似乎到了中国就开始异化。美国全国劳工委员会年初的一份报告甚至显示,戴尔、惠普、耐克等企业在中国都有“血汗工厂”现象。富士康是否是这样?为什么会这样?正如这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与爱一样,也不会有无缘无故的“猝死”,事到如今,有关部门也该给富士康的猝死“杯具”洗洗白了,该查处的查处,该反思的反思,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坚决防止类似悲剧的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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