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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肇事致人死亡逃逸6年后再度将人轧死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发表人: 2023-01-25 浏览量:3513

  □记者陈晨 通讯员李迎春

  本报济宁1月24日讯 戚某在泰安肇事致人死亡后弃车逃逸,没想到六年后在济宁开车时又不慎将人轧死。近日,济宁任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司机戚某犯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总和刑期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据介绍,戚某系泰安市岱岳区人,曾在泰安从事货物运输工作。2003年3月,戚某驾驶货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泰安市泰安路滂河桥东时,与前方的小型拖拉机追尾,致使同车上的秦某当场死亡,戚某弃车逃跑。经泰安市交警支队认定,戚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随后,泰安市公安局决定对其刑事拘留,并将其列入在逃人员名单。后戚某来到济宁躲避,仍然从事运输生意。2009年3月,戚某驾驶自己的货车,在济宁市任城区李营镇与胡某夫妇驾驶的机动三轮车发生刮蹭,双方因车辆赔偿问题发生争执。见吵闹无果,戚某开车欲逃,胡某夫妇连忙上前拦截,戚某不慎将胡妻碾轧致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戚某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肇事后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戚某在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致人死亡的危害结果的情况下,导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由于被告人戚某归案后自愿认罪,且能积极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判处戚某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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