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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死亡 父母可申领300元/月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表人: 2023-01-20 浏览量:3855

  摘要:广州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的父母目前可向有关部门申请特别扶助金,其中独生子女死亡的,其父母每人每月最高可得300元,子女伤残的,则最高可得270元,记者昨日在广州市人口计生局媒体通报会上获悉这一情况。

  本报讯 (记者 王道斌 实习生 刘烨 通讯员 李筱梅)广州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的父母目前可向有关部门申请特别扶助金,其中独生子女死亡的,其父母每人每月最高可得300元,子女伤残的,则最高可得270元,记者昨日在广州市人口计生局媒体通报会上获悉这一情况。

  去年添丁近八万 男女比例好转

  据了解,2009年广州市户籍人口出生79092人,出生率为9.99‰,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生人数减少1092人,出生率下降0.01个千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1.89,较去年的112.21下降0.32。

  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李文耀介绍,去年计生、卫生等部门着力打击“两非”行为(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在对全市12个区、县368家医疗或涉医单位进行检查时,共查处并取缔无牌无证非法行医点182间,查处违法行医点13家,有效遏制了性别比例偏高问题。

  独生子女伤残 也可申请扶助金

  去年12月7日,广州市出台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记者昨日获悉,目前该项扶助制度已开始申请。城镇及农村独生子死亡且未再生育、收养子女的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或者单亲家庭中男方或女方年满49周岁,每人每月可得150元扶助金;男满60周岁、女方满55周岁时,扶助标准提至每人每月300元。若独生子女伤残(达到三级以上)且未再生育、收养子女,则上述扶助金分别为120元、270元。

  此前,广东已经推出独生子女父母计生奖励政策,并规定享受特别扶助的不可同时享受奖励,广州市计生局为给计生家庭争取更多的利益,在省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了扶助金额,以弥补计生家庭失去计生奖励的“损失”。

  ■扶助金申领知多D

  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收养证、独生子女残疾证或死亡证明等资料,在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

  扶助对象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当地代发单位领取扶助金。且每半年到镇(街道)计生办见面一次,因健康问题不能亲自前往的,镇(街道)人口计生办会派人访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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