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志冈,男, 1962年8月27日出生。1982年7月由辽宁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参加公安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共党员,研究生在读。现任本溪市南芬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1982年7月至1987年6月,谢志冈同志先后任平山分局东明派出所民警,平山分局光明派出所副所长,平山分局治安科科员。1987年7月至1989年7月,从民警岗位考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脱产学习两年。1987年8月至1992年6月,任平山分局户政科科员。
1992年7月至2003年12月,谢志冈先后任平山分局桥头派出所所长,千金派出所所长,永丰派出所所长,东明派出所所长。在十一年公安派出所所长经历中,谢志冈同志充分发挥自身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指挥能力,勤政务实,勇于创新,积累了丰富的公安管理经验,取得了突出的工作业绩。1995年,本溪市公安局被公安部树立为先进典型在全国推广,谢志冈同志做为全市优秀派出所所长代表,成为本溪市公安局事迹报告团成员,在全国各地巡回报告。在此期间,他本人还被市政府记大功一次。
2000年10月至2003年12月,该同志通过全局公开竟聘走上了明山分局副局长的领导岗位,分管治安、消防和大型活动安全保卫等项工作。工作中,注重发挥业务部门和基层派出所职能作用,完善全区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和研判工作。在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中,率先垂范,机智果敢,时时处处体现出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作风,为明山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2004年1月至2006年3月,被聘任为本溪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负责全市户籍管理、公安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和安全防范工作。在谢志冈同志的领导和推动下,先后解决了本溪市常住人口软件升级改造、人口图像微机录入、新住址维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制证等工作;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公安派出所信息系统”,为本溪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工作保障;进一步下放户口审批权,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办理各项户籍业务,赢得了群众的好评;在基层基础建设中,以“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为载体,积极推进派出所工作改革,切实提高了全市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水平。同时,他本人的工作得到了领导认可和同志们的好评,在全局170多名副处长以上干部的年终评议中,以第一名的成绩被推荐列为市委组织部考核的后备干部。
2006年4月,任本溪市公安局南芬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同年6月,任南芬区副区长。在此期间,谢志冈同志主动团结和带领分局党委一班人,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南芬”这一中心任务,以“三基”工程建设为重点,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一职双责”责任制,狠抓公安队伍建设和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为促进南芬区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在维护政治稳定方面,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了一大批群体性事件,维护了各重要时段和重大活动的安全,全区没有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等大的事端;在打击刑事犯罪方面,遵循“命案必破、黑恶必除、两抢必打、逃犯必抓、涉毒必肃”的工作目标,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各项指标均达到省厅的要求,出色完成了刑侦各项工作任务;在履行治安职能方面,加强了安全防范、治安管理和消防管理工作力度,2007年刑事案件下降了8%,已经连续十八个月未发生命案、恶性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重大火灾;在加强“三基”建设方面,分局和基层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历史最好水平,社区、农村和校园警务战略取得明显进展,数字化和信息化公安成为各项基础性工作强有力支撑,民警基本功普遍提高,分局和各派出所在市局的“三基”考核中名列前茅;在构建“和谐”队伍方面,广大民警立足本岗履行职责,在各自岗位上建功立业,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全区群众高度评价,谢志冈同志也在2008年南芬区副区长的差额选举中,全票当选南芬区副区长。
12月3日,本溪市人民检察院把谢志冈带走调查。
12月4日23时30分,谢志冈的妻子王丽接到检察院通知,谢志冈已经死亡。
王丽认为,谢志冈是被检察院“刑讯逼供”致死的,而检察院“逼供”所依据的张立科的举报信毫无实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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