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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男子梁健锋曝妻子与斗门法院副院长弟弟通奸生子骗房

来源: 发表人: 2023-12-10 浏览量:3063

珠海男子曝妻子与法院副院长弟弟通奸生子骗房

产房一家三口合影

珠海男子曝妻子与法院副院长弟弟通奸生子骗房

发帖男子

  从昨日起,一则名为“珠海妻与律师通奸生子骗房产,称法院副院长撑腰,法律途径无门”的网帖引爆网络,发帖男子自述遭遇引发广泛关注。斗门人民法院今日作出回应称,帖子所称“珠海律师”刘人铭系该院刘姓副院长的弟弟。


  喜得幼子但非“亲生骨肉”


  根据网贴描述,发帖者“unclebig2d”名叫梁健锋,香港人,正是事件中的丈夫,妻子为余*莹,而妻子亲口称第三者是一位叫刘*铭的珠海律师,该第三者的哥哥为斗门人民法院副院长。

  梁健锋自称和妻子有一个四岁儿子,一家长期生活在珠海斗门。据其描述,今年年初,久未行房的妻子突然提出想要多一个孩子,此后,妻子就主动行房,不作任何安全措施。

  约半个月后,梁健锋的妻子自行验孕呈阳性。随后,梁健锋每次都陪妻子赴港产检,在8月31日早上,妻子顺利生下一男婴,“往后的几天,我们出入医院照顾宝宝,仿佛回到大儿子出生时的日子,重拾新生父母的幸福。”

  回到珠海后,妻子带宝宝回到娘家居住等一系列反常的言行引起梁健锋的怀疑,并最终在11月11日点燃导火线,梁健锋从岳父及妻子口中得知,孩子非自己亲生骨肉,期间,“妻子说男方是一位律师。”

自揭家丑只为求公道


  事情发生后,梁健锋自述曾有挽留祈求妻子回心转意,但是双方沟通未一致,并且陆续得知第三者的亲哥哥为斗门人民法院副院长。

  而在协商离婚等事宜时,梁健锋也开始怀疑妻子是“有计划地欺骗我将所有房产转移给她,”在梁健锋出示的一张财产协议书中,梁称其名下的两处房产均是由女方全权处分,而梁无权干涉。

  此外,梁健锋翻查了妻子的诸多聊天通讯记录发现,妻子私生活不检点,言辞露骨,还长期与多人保持婚外性关系,并且早就发现已有身孕,而妻子电脑中的相片也暴露了第三者的真容。

  在网帖的最后,公布多个联系方式的梁健锋表示自揭家丑的原因是,“只想争取到大儿子的抚养权,办理好离婚手续,争取到应有的财产(为了大儿子生活好一点),早日恢复正常生活。”


  回应:法院副院长不会利用身份影响弟弟纠纷的公正处理


  今日,斗门人民法院就网贴作出回应称:网友UncleBig2D在新浪微博所发题为“珠海妻与律师通奸生子骗房产,称法院副院长撑腰,法律途径无门”帖子反映的问题已引起我院高度重视。对此,该院已第一时间进行调查。经核实,帖子所称“珠海律师”刘人铭系该院刘姓副院长的弟弟。

  同时,对该帖子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1、该帖子所涉纠纷系梁健锋、余莹莹、刘人铭等人的私人纠纷。2、截至目前,我院未受理任何涉及梁健锋、余莹莹有关的婚姻及财产纠纷案件。3、根据2014年9月1日实施的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的相关通知,在珠海市范围内的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由珠海市横琴新区人民法院管辖。因此,若该帖所涉及的婚姻财产关系需诉诸法律途径解决,该院无管辖权。

  刘副院长向记者表示,刘人铭确系其弟弟,兄弟两家并未在一起生活,对弟弟的私人交往行为并不了解。同时,刘副院长向公众表态,不会利用法院副院长身份影响纠纷的公正处理。

珠海妻与律师通奸生子骗房产,称法院副院长撑腰,法律途径无门


  ※此事的所有资料和证据已准备了多套备份和复印件,并交由多位人士保管。如果我突然意外身亡,我所有的东西,包括房产、银行存款、个人物品,将归我母亲聂丽莲所有。

  我叫梁健锋,香港人,正是事件中的丈夫。

  我妻子叫余莹莹,本是珠海斗门人,现经由我们的婚姻获得香港身份证。

  妻子亲口稱第三者是一位叫刘人铭的珠海律师。

  男婴叫梁祐滕,我的第二个儿子,有香港出世纸为证,但妻子说他是刘人铭的儿子。

  ※以上全是真实姓名


  ■「我不是孩子的爸!?」


  宝宝是妻子与别人通奸所生的孽种!?

  事情爆发当天,我以为只是妻子偷情意外怀孕,误以为是我的骨肉而诞下。

  但事后经过调查,发现案中有案,当中涉及到有预谋欺骗房产。

  然而,和我结婚6年的妻子,我们孩子的妈,我最爱的人,竟无时无刻在盘算着我的利益,长年背着我和别的男人苟且。

  事情的一切,就由她怀有新孕开始说吧......


  ■怀胎十月产子拿证件


  我和妻子有一个四岁儿子,一家长期生活在珠海斗门。

  回到2014年初,老实说,已经很久没和妻子行房,原因是从某天开始妻子提出要分房睡,我屡劝未果,亦不明原因,反正她坚持分房,我就尊重她吧!

  直到一月份的某天,妻子突然提出想要多一个孩子,起初我担心经济负担不来,但妻子说已经和她父母谈好,叫我不用担心。此后,妻子就主动行房,不作任何安全措施,但几次之后,突然又提出分房了......

  约半个月后,妻子自行验孕,呈阳性,立刻告诉我有了新孕。随后,我每次都陪她赴港产检,每当医院问她最后一次月经的时间,她都回答「忘了」「不清楚」,而医院给出的预产期是9月3日。

  时间转眼到了8月,我陪同妻子一起赴港待产,终于在8月31日早上作动,入住威尔斯亲王医院,宝宝当天就出生,是个男婴,但由于黄胆偏高,需要留院几天。往后的几天,我们出入医院照顾宝宝,仿佛回到大儿子出生时的日子,重拾新生父母的幸福。

  宝宝出院后,我们带他去办理出世纸、身份证、回乡证,期间在办理出世纸的时候有一段小插曲,我和妻子事先约定好这个孩子跟她姓余,因为妻子说大子跟了我姓梁,她们余家又没有男丁继后,所以这个想跟她姓余,一向尊重老婆意见的我并没有反对。

  但是,香港生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说,根据香港法例,宝宝必须跟父亲姓,于是我们回家重新改命,再去登记,宝宝的名字就叫梁祐滕,「祐滕」是妻子找人改的,说是她家那边的老人改的。

  办齐证件,9月24日一起返回珠海,带宝宝给大儿子和妻子的父母见面,一家欢天喜地迎接新生命与新生活。

■提早探班揭惊人内幕!


  回珠海之后,妻子经常带宝宝到外家(妻子父母家)过夜,这本身是合理的,外家和我家距离不远,外母又能帮忙照顾宝宝。

  但有几点却不合理,首先妻子叮嘱我不要过去打扰,叫我出入都要事先通知她;其次是妻子推着大型婴儿车,回家时却说是外父载她回来的,可外父开的只是摩托车,岂能载上一台大型婴儿车呢?还有,某天妻子说一位女性朋友开车载她和宝宝出门,但我从阳台看下去,看见只有一位男性从汽车走出来,接走了宝宝和妻子。

  我心存疑惑,也相信妻子,于是在11月11日,我在没有通知妻子的情况下,一大清早带上早点去外母家,打算给她个小惊喜......可是却换来惊讶!爱妻和宝宝根本不在,且没有逗留过的痕迹,外母还问我「这几天宝宝好吗?」,我回答这几天都没见过宝宝......

  这时,我和外母都意识到出事了,外母马上电话召回女儿,还叫来一位处理房产的好友密聊。等了一上午,妻子才带宝宝回来,一直没跟我说话,只是和外母、和姑仔关门密聊。我虽知出事了,但还是陪着大儿子,等待妻子给我交代。

  直到外父回来了,他们一家聊过之后,才由外父率先开口交代:「阿锋,莹莹对不起你,生了别人的孩子」,低声客气地向我认错。妻子也说,前段日子她已经带宝宝和男方做了亲子鉴定,确认了他是宝宝的父亲。

  我听到就惊讶了!从来没想过会发生这种事情......当时既不愤怒,也没打算责怪谁,只是不相信这个事实。

  无论如何,事情总要解决,冷静片刻,我、妻子、外父外母,四个人一起商量如何处理,结果他们提出先回香港办理离婚手续,再卖掉珠海的房产,因为离婚容易,卖房要有客户看中才行;期间,妻子说男方是一位律师。

  次日,因为我仍然深爱着妻子,不想她往后的日子难过,所以劝她离开那男人,提议不如把宝宝给回那男人,我们当没事继续生活吧!多番劝说之后,妻子答应离开那男人,但坚持要自己带宝宝生活下去,另外,希望尽早离婚,不妨碍我过新生活。同日,外母和妻子说先拿回我的房产证,原因是为了方便给经纪卖房。

  再次日,我一早到了外母家,感觉她们的态度变了,外母故意装作听不到我说话,妻子显得异常嚣张,并且不再提及男方的事情。我有点沈不住了,昨天妻子说自己带回宝宝,不给男方,我怕男方会因此对大儿子不利,于是说服妻子说出男方的姓名,万一真的出事了,我也有个调查目标。结果,妻子一副嚣张地说那男人叫「刘人铭」,连带说「他哥哥是斗门区法院副院长,你做什么都没用的!」。

  我不懂法律,但是谁都知道通奸生子是错的吧!怎么搞得好像我犯错一样,要受你的威吓,还做什么都没用?

  当天中午,妻子的态度再变,突然心平气和地和我聊将来,还带我到附近最好的餐厅吃饭,说我们以后可能还有机会重新开始呢。饭后我就回家,她就回外母家,下午妻子还来电通知我,明天会过来拿点衣服和房产证。我也累了,抱头就睡。

■聊天记录透人心


  一时间发生太多事情,睡不好,晚上就醒来,打电话给自己母亲聊聊,聊到房产证的时候,聪明的母亲就提醒我,给经纪放盘不用房产证的,到真的有人买了,要我签名的时候才需要房产证。

  嗯~我开始疑惑,回想爆发当天,妻子一家是私下商量了一整天才向我交代的,今天妻子和外母的态度又忽冷忽热,他们会不会是在演戏给我看呢?为了解开疑团,我决定打开妻子的电脑,调查一下。

  我从来没查看过妻子的手机和电脑,因为我认为婚姻就是信任,要相互尊重,给对方自由,平常家里的财政也全给妻子管理。不过事到如今,我觉得有必要看看她的电脑。

  看QQ聊天记录,一看之下爆出更多不可吿人的秘密!!!

  ※以下全部QQ聊天记录图片均有原图全屏截图,全部QQ聊天记录图片均有齐从头到尾连贯无缝的聊天记录全屏截图,全部QQ聊天记录已加密导出成bak档。如果日后有需要,我可以出示全部原图和bak档作证。

  妻子从一开始就知道宝宝不是我的,她早在2013年12月28日就验出有新孕,知道最后一次月经的日期,所以之后和我行房,只是在演戏,借此瞒骗我怀胎十月。

  怀孕期间,还有计划地欺骗我将所有房产转移给她(房产证上写明,我和妻子各占50%,当初买房时我全数支付首付,当时已经给妻子拥有50%,因为我爱她,相信她),给我签了一张房产转移的财产协议书,双方均有签名和手指模,说是一旦我远出工作,趟若房产上遇到问题也不用麻烦我回来签名。当时心想,和你结婚就是一生一世,你还为我生两个孩子,况且只是为了方便管理房产,而不是要把它夺走,所以我连内容都不怎么看就签名、打指模了!至于协议书上妻子的签名、手指模和日期,我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她加上的了?

  签名之后,当时大着肚子的妻子仍然匆匆带我到银行办理房产转移手续,幸好,银行职员说「不行,房子未供完贷款,不能转移!」。银行这边事败了,妻子又带我到斗门井岸的公证处办手续,同样,公证处职员说「不行,房子未供完贷款,不能转移!」。这样,才打消她要立即转移房产的念头,然而,当有一天我们草率离婚了,财产协议书就成了她夺走房产的关键。

  妻子余莹莹在欺骗我「怀有我的骨肉」的情况下、欺骗我「婚姻状况健全」(没有与夫妻以外的第三者进行性行为)的情况下、欺骗我「以我远出工作方便管理」为由,有我和妻子双方签名和印上手指模的财产协议书

  再接下来,看见妻子和一些朋友的聊天记录,我彻底心碎了!原来早在2012年她领取香港身份证的时候,就同时有不止一位有性行为的「男友」,那和我结婚生子只是为了拿香港身份证吗?其中有半年时间我回港工作了,她找男友就更加肆无忌惮。在这两年间,她持续同时有N位男友(2至3位或以上),其中有部分男友,妻子是打算离开我,跟他们一起生活的。

  此刻,我才真正认识老婆是个怎样的人,才醒觉到我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即使回到我当年经济条件较好的日子,也远远不能满足现在的她了。通过QQ聊天记录,知道妻子最常用的是微信。

继续看聊天记录,丛丛字海中,果然看见妻子说关于刘姓男子的事情,他7月分才报考2014国家司法考试,「距哥哥是呢邊法院副院長」「住我隔離棟樓」「距爸爸媽媽好錫我,經常煲湯比我安胎,也經常陪我傾電話」「他們都知道我未離婚」。

  男子一家知道这是有夫之妇,还打算生下孩子?若男子真的是律师的话,岂不是知法犯法?

  这时我联想到妻子的威吓,加上「住我隔離棟樓」,还有妻子明天就来拿房产证,我在顾及人生安全的情况下(万一我意外身亡,遗产就全都给妻子了),第二朝就坐头班车回港,回母亲的老家从长计已。

■重返斗门接大儿子回港读书


  回到香港,不用担心人生安全了。可是我的电话卡突然失效了,电话卡原是用妻子的证件开的,她到电讯公司就可以随意「管理」我的号码。

  回到老家,和老妈商量,最后决定还是由长辈们好好聊聊吧。于是老妈打电话给外母,温和地问好之后,询问外母对子女的事情有什么意见,岂料外母却嚣张地回应,说自己什么都不管了,没有和女儿联系了,还打算把两个孩子送去孤儿院。家长会就这样结束。

  现在,我最担心的是大子,他还在珠海,经三思之后,决定要尽快带大子回港!马上去开新电话卡,明天就出发!

  次日,我和老妈坐船去珠海,前往儿子上学的幼儿园,准备立刻办理退学,带儿子回港就读。事情当然没那么顺利,平日门卫都欢迎我来接孩子的,今天看到我们就说「律师说不准你们接孩子」,门卫不准我们进入,并电话通知外母,不久又来了一个亲戚。

  于是我提出要询问园长为何父亲不能接孩子?这样,门卫才肯给我们进园长室。坐下和园长倾谈,关于门卫的阻拦,园长全不知情。不一会,外母来了,随后外父也到,无论争辩什么,他们硬是不许我们带走儿子,园长表示既然父亲来了,只有母亲也来才有权干涉儿子,我和老妈都建议叫母亲(余莹莹)过来,面对面说清楚,但外父外母怎么都不肯叫母亲来。结果,园长就给我替儿子办理退学,我们立刻返港。


  ■隐藏文件夹惊现陌生男子与妻子男婴亲密照


  回到香港,继续调查。

  虽然事情已爆出一段时间,但到目前为止还没见过第三者的真面目。而且,妻子不愿意露面,也不愿带宝宝出现,我还能够做什么?

  于是我再次从妻子的电脑着手,运行起一个我惯用的老旧看图软件,这软件有个Bug,从路径树看文件夹,即使路径里的文件夹全设为隐藏,路径上仍然会显示有「+」号,代表路径里其实存在文件夹,只是被隐藏了。凭籍这个Bug,我发现妻子的相册路径里有一个隐藏文件夹。

  立即解除隐藏状态,打开,里面竟藏有大量一位陌生男子和我妻子、宝宝的照片和视频,以及其他陌生人抱着宝宝的照片。再对一下拍照时间,全是我们带宝宝回珠海后,老婆不在家的时段里拍摄的。


  ■公开事情


  正所谓家丑不外传,为何我会毫无保留地在网上公开呢?

  我在香港这段时间一直有和妻子通电话,进行协商,但大部分时间只有她找我,我打给她都没人接听。而妻子的意思是先离婚,后卖房,且离婚时不许宝宝和我做亲子鉴定。不做亲子鉴定的情况下离婚,就无法证实宝宝的血源父亲是谁,到時房产对我来说又远在珠海斗门,别忘记还有一张在瞒骗情况下完成的财产协议书呢。

  另外,妻子坚决匿藏,坚称没有固定住址到处住,宝宝也是,匿藏不肯面对事情。

  法律上梁佑滕是我的儿子,为什么陌生男子把我儿子带到陌生地方?然后,妻子只是电话里说儿子在她身边(电话里没听到过婴儿哭声),我就没法报警去找回自己的儿子?

  既然妻子不肯先卖房,和平离婚,那可以通过法律诉讼去解决。

  但实情是,我找过不少律师咨询,想顾用律师进行诉讼,但律师们听到我妻子称男方的哥哥是斗门区法院副院长,加上案情复杂,牵涉中港两地,律师们就没有再联系我或者叫我另找其他律师了,果然「做什么都没用」。

  既然做什么都没用,将来更可能连大儿子的抚养权都被夺走,不如通过网络向全世界公开真相,或许会有转机?至少可以让斗门人看清楚我、妻子一家、刘姓男子一家,谁对谁错自在人心。

  事到如今,只想争取到大儿子的抚养权,办理好离婚手续,争取到应有的财产(为了大儿子生活好一点),早日恢复正常生活。

  ※此事的所有资料和证据已准备了多套备份和复印件,并交由多位人士保管。如果我突然意外身亡,我所有的东西,包括房产、银行存款、个人物品,将归我母亲聂丽莲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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