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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以血缘传承而非文化僭越的名义

来源: 发表人: 2023-12-05 浏览量:5639
今年春天,对于“清明”,我们终于用一个“节”做了一次迟到的文化补偿,补偿虽晚,来了就好,“清明”终于羽化成了现代文明的“节”。可是我们的文化传统却又一次陷入了巨大的“文化休克”之中,这就是某些地方甚嚣尘上的清明节黄帝祭祀活动。

  黄帝是文化人物

  而非历史人物

  黄帝,被誉为“人文初祖”,这个定义是科学和准确的,黄帝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符号”,“炎黄子孙”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文化概念,我们中国人要在文化上认祖归宗,就要纪念黄帝,炎黄文化是中国人的精神纽带,这也是从文化角度来讲的。

  迄今,黄帝最可靠的记载来源于司马迁的《史记·五帝本记》,司马迁这样记载道:“黄帝者,少典之子,姓公孙,名轩辕,黄帝居于轩辕之丘。”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即使是司马迁本人对黄帝的历史存在(注意不是文化的角度,而是历史学的角度)也是存疑的。我们都知道中国历史确切纪年始于公元前841年,这就是司马迁提出来的。司马迁在《史记》中虽然编写了《夏本纪》、《殷本纪》和《周本纪》,但是却无法确定具体的年代,无奈之余,司马迁还是严格遵循了历史科学的基本原则,将古史纪年断于共和元年(前841年)。以此为界,前后分别对待。公元前841年以后,是为中国历史中的“信史”。

  众所周知的夏商周断代工程,根本目的有四个1.西周共和元年(公元前841年)以前,包括西周早、中期和晚期前后段各王准确的年代;2.商代后期从商王武丁至帝辛(纣),确定比较准确的年代;3.商代前期,提出比较详细的年代框架;4.夏代,提出基本的年代框架。其中,没有关于黄帝确认的任务。就连夏商周断代工程中也不能承载对黄帝的历史确认。这说明,迄今为止,黄帝应该被认为是文化人物,而不能被当做历史人物来看待,在这一点上,黄帝和孔子是不同的,孔子既是信史中的历史人物,又是文化人物。因此,后人把黄帝称为“人文初祖”,这个“初”字是非常精准的。

  清明节与黄帝祭祀无关

  其主旨是私祭

  我国民间的墓地祭扫,在春秋战国之际就渐成风气,到了唐代,唐玄宗曾经下诏:“士庶之家,宜许上墓,编入五礼,永为常式。”(《旧唐书·玄宗纪》)从此,民间扫墓被政府固定在清明时节。唐代柳宗元在《与许京兆书》里,这么描述清明祭扫,“田野道路,仕女遍满,卑隶佣丐,皆得上父母丘墓。”

  柳宗元的记载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启示,人们的清明祭扫是在“上父母丘墓”,从本质上讲是“私祭”,也就是私家的先人。自古以来,民间在清明时节始终关注的是私家先人的祭奠。

  清明祭祖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在家,或者在祠堂祭祀祖先。另一种是上坟、扫墓,又称“墓祭”。

  我们再看对黄帝的祭祀。对黄帝的国祭,是历史的传统,最早见于《史记·孝武本纪》:元鼎元年(公元前116年),汉武帝“北巡溯方,还祭黄帝冢桥山”。到了唐大历五年(公元770年),代宗批准鄜坊州节度使臧希让的奏请,将鄜坊州(今黄陵县)桥山黄帝陵列为国家祀典。宋开宝五年(公元972年),依据太祖赵匡胤的旨意,规定黄帝陵庙三年大祭一次。明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礼部议定祭祀黄帝的地方定在陕西中部(今黄陵县)桥山黄帝陵。并且规定三年一大祭。清代沿袭明代惯例,在桥山黄帝陵举行国祭。

  以上可以看出,国祭黄帝与清明节没有关系。再看对黄帝作为民俗的祭奠,在明清时期,宫廷王府及民间冬至日盛行祭天、祭神、祭祖之俗。

  明清时期,北京作为首都之后,明清皇帝在每年冬至日都要亲自率众大臣去天坛内的“圜丘坛”举行隆重盛大的祭天大典,祀典时供奉“皇天上帝”的神位和黄帝列祖列宗牌位,由皇帝率众大臣在古乐演奏的九曲乐章中,进行“迎帝神”、“奠玉帛”等九道礼序的祭天典仪,以求皇天庇护,国泰民安。

  从上我们可以发现,祭祀黄帝习俗,明清以来,主要活动集中于冬至,而非在清明时节。

  清明祭祀基于血缘亲情

  而非文化纽带

  清明时节的祭祀,主要是基于血缘亲情。也就是柳宗元所谓的“父母墓”,并不是基于文化认同上的,这是很好理解的。

  清明时节最根本的人文意义还是对个人和血缘关系的关怀。清明节文化归根到底还是关于个人的。唐代白居易写道:“乌啼鹊噪昏乔木,清明寒食谁家哭。”宋代高菊卿诗云:“南北山头多墓田,清明祭扫各纷然。纸灰飞作白蝴蝶,泪血染成红杜鹃。”

  清明祭祀其实是一个人最纯粹的心灵寻根,纸灰化蝶,泣血杜鹃,大悲大痛之中我们找到了心灵的根,在那里,有灵魂的温暖。所以,清明节还有欢乐纵情的一面,杜甫写道:“十年蹴鞠将雏远,万里秋千习俗同。”人们玩蹴鞠,荡秋千,宋代诗人王禹偁却记述道:“无花无酒过清明,兴味萧然似野僧。”看来清明还得交杯痛饮,属唐人崔护最有闲情,“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清明时节也少不了男女恩爱。

  清明节,除了娱乐,还有祈福。《红楼梦》里有一段,黛玉舍不得将新做的精美的风筝放出去,李纨劝她:放风筝图的就是这一乐,所以叫放晦气,你该多放些,把病根儿带去就好了。

  清明节,古人喜欢放飞纸鸢,为的是消灾去难,古人还把自己的烦恼也写在风筝上,希望尘世中的烦恼会随风而去。

  《岁时杂记》记录宋代风俗:“今人寒食节,家家折柳插门上。”《清嘉录》也说:“清明日,满街叫卖杨柳。”古人清明不仅会插柳,还要戴柳,古谚:“清明不戴柳,红颜变皓首。”近人有《山塘歌》,记载:“清明一霎又今朝,听得沿街卖柳条。相约毗邻诸姐妹,一株斜插绿云翘。”插柳和戴柳,都是为了祈福迎祥。

  由上,我们看到的清明的人文景象是,有纸灰化蝶,有泣血之痛,有蹴鞠,有秋千,有花,有酒,还有佳人,更有桃花,纸鸢纷飞,红颜戴柳……传统中的清明印象,既有黯然神伤的祭奠,又有无忧无虑的娱乐,还有祈福求祥,都是属于我们的内心,给我们带来安慰和温暖。

  黄帝祭祀是历史的传统,理应传承和维护,但问题是为什么要“攀附”清明节?在我国历史上,本没有在清明祭祀黄帝的传统,为什么现在有人打着传统的旗帜来搞清明祭奠黄帝?没有用一座城来承载中华文化的传承,为什么现在有人要造一个标志城?对传统文化的遗忘可以用普及来唤醒,对传统的割裂是靠人文血脉来缝补,最可怕的是于传统的僭越,用虚假和偏见来为人们的思想“种植”一个伪传统,伪民俗,伪文化。

  武则天的僭越

  与黑色幽默

  对文化的僭越,唐代是武则天,她竟然自己生造了十多个字,比如“国”字(繁体字是“國”),她觉得里面的“或”跟“惑”相关,有不安定的意思,就自己造了一个新的国字——圀,意思是国家疆土广大,四面八方。还废掉了“人”字,造了一个新的“人”字。结果武则天造的新字不被文明接受,历代辞典倒是保留了她的名字“曌”,但多是简单地解释为同“照”,武则天造字成为了千古笑谈。每一个文化的僭越都是一个黑色的幽默。

  更让人感慨的是,一个有着数千年文明传统的民族,会用“黄金周”来命名人们的休闲假期,我们习惯于计算“节日”的商业价值,用旅游业收入和零售业的销售业绩来衡量一个节日的价值,因为每个节日都被扭曲为餐饮、百货、购物、旅游、美发、K歌等等商业要素,所以我们很多人都会困惑“年味儿在哪里”,“为什么节日越来越趋同,并且没有情趣”……“消费”成了人们普遍的节日模式,这是对节日文化的另一种僭越。

  2008年,是法理社会中的“清明节”元年,这是历史给我们的一次人文机会,传承文明的方式就是遵循人性,防止非文化因素、消费崇拜对文化的僭越,澄清伪民俗,弘扬传统是要弘扬真实的传统,而不是僭越传统。引领最纯朴的文化在人的内心最深处复苏……
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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