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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人墓”“埋葬”了法律尊严

来源: 发表人: 2023-12-05 浏览量:6201
“活人墓”并不是什么新闻,不是什么新鲜事。之前,太湖边公墓销售价值300万元豪华活人墓;在苏州多家经营性公墓里,令人咋舌的豪华墓、活人墓随处可见,少的占地上百平方米,最豪华的占地近400平方米,造价超过百万元……

  略有区别的是,“三峡库周绿化纪念园”后的山体上的墓地是非法墓地,并且其规模也很大。据官方去年年底的统计,仅云阳县双江镇建民村、人和镇立新村两地,大墓、活人墓、豪华墓等土葬墓群分别为87座、52座。最大墓长7米,宽6米,占地面积为42平方米;最小墓长3米,宽2米,占地面积6平方米;一般墓长4米,宽2.1米,占地面积为8.4平方米。

  明知是非法墓地,咋不依法查处呢?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监管部门“不作为”。去年年底,重庆市民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带队到云阳县调查,将这些活人墓定性为非法墓群,责令停止,并要求将活人墓推平。云阳县民政局局长贺年耀说,当地的非法墓从2005年开始修建,去年年底发现问题后,县里开了协调会,成立了相关组织,要求限期整改。当时的限期是两个月。这些都是相关监管部门的积极“作为”。

  然而,现实情况是,到目前,整改仍无进展。对涉入公务员的查证迟缓,非法墓群仍在修建。对涉入公务员的查证迟缓当地村民声称,这些活人墓多是政府官员、有钱人为自己或亲人修建的。记者随后从政府部门获悉,确有包括副处级别干部在内的公务员涉入其中。这就难怪有言:“政府不敢来管,也管不了”。

  “活人墓”“埋葬”了法律尊严。《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耕地、林地,水库及河流堤坝500米以内地区建造坟墓。在公墓和划定的区域以外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将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官员涉入非法墓地之中,其实就是权力的涉入其中。道理很简单,没有权力的支撑与左右,就不会有查证的迟缓,就不会存在有禁不止。这无疑是滥用乱用权力的“变种”,即使花的是合法收入的钱来造“活人墓”,但仍脱不了权力出轨的阴影。也许会有官员要“喊冤”,花钱造墓与权力无关,但明知非法墓地,为何要造?必须撤出,为何还不动?起码是权力有意无意充当了“保护伞”。

  “权大于法”现象再一次在墓地上得到印证。法律的尊严,法治社会的尊严在哪里?与其说是被“活人墓”所“埋葬”,倒不如说被权力打倒。真正需要的是,让滥用乱用权力寿终正寝,将滥用权力的行为及权力“保护伞”送进“墓地”。
                                           来源: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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