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被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震救灾模范”称号,被成都军区、四川省军区授予“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称号;
2009年被中共渠县县委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
2010年被中共达州市委、达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抗洪抢险先进个人”称号;
2012年被达州市****会授予“优秀代表”称号;
2015年被四川省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2015年获优秀预备役军官称号;
2017年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2018年和2019年均被评为达州市优秀政协委员;连续两年被县委政府评为脱贫攻坚贡献奖。
吴小洪,女,渠县人。“5·12”汶川特***发生后,时任达州兴源工程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吴小洪,第一时间主动请求并无偿地携带公司的挖机和6名工作人员,奔赴灾区,奋战一个多月时间,抢救财产物资300多万元、抢救伤员10余人、挖出群众遗体7具。2010年“7·18”洪灾发生后,她又无偿出动公司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加油车、洒水车、汽车等20余台,率领公司23名员工投入到抗洪抢险的战斗中,清淤5公里,营救群众35人,安全转移群众500多人,送水30多车。
曾任达州市兴源工程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达州兴源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渠县总商会副会长、渠县工商联副主席、达州市工商联副会长。
渠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达州市第三届人大代表、达州市政协第四届常委、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口资源委员会特邀委员。
2021年1月19日,全国抗震救灾模范、四川渠县工商联副主席、达州市某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女士被人当街刺伤。1月22日获悉,经医院抢救无效,吴女士已于1月21日23:03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