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
[切换城市]

全国服务热线电话

0756-5505888

工作日:9:00-18:00(周一至周五)

用户免费注册
完善纪念馆资料
纪念馆创建成功

长沙市殡葬管理条例(最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文明,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殡葬管理应坚持推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破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理丧事。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    市、县(市....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8号

湖南省殡葬管理条例(最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活动及其管理。   第三条 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把殡葬管理纳入政府工作的目标管理,把殡葬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8号

宜昌市殡葬管理条例(最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保护土地资源,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内进行殡葬活动、从事殡葬服务及生产、经营丧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细则。 第三条 本市殡葬管理工作,贯彻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方针。 第四条 本市各级人....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8号

武汉市殡葬管理办法(最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殡葬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辖区内死亡的人员,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少数民族、华侨、港澳台胞以及外国人,按有关规定办理外,一律实行火葬,不得土葬,也不得将骨灰装棺埋葬。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对殡葬工作加强领导,把殡葬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   第四....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8号

南通市殡葬行业管理规范(最新试运行)

第一条 为加强殡葬管理,维护殡葬市场秩序,规范殡葬服务机构经营行为,促进我市殡葬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殡葬管理的法规政策,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殡葬服务机构是指在南通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的各类机构,包括国有殡葬服务机构(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和公墓)以及非国有殡葬经营服务机构。第三条 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殡葬服务机构,需经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批准,在工商、税务办理....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8号

湖北省殡葬管理条例(最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文明与进步,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火葬区和土葬区的殡葬管理。   第三条 殡葬管理工作的方针是: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坚持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动员群众,推....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8号

常州市殡葬管理条例(最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改革丧葬习俗,规范殡葬行为,净化社会风气,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资源,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活动及其管理。   第三条 市、所辖市民政局是本行政区域内殡葬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本细则。   公安、....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8号

无锡市殡葬管理条例(最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活动及其管理工作。   第三条 殡葬活动及其管理的原则是:实行火葬,禁止土葬,节约殡葬用地,破除封建迷信和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四条 无锡市民政局是本市殡葬活动的行政....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8号

徐州市殡葬管理条例(最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殡葬管理,改革丧葬习俗,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   第三条 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各级公安、工商、土地、规划、城管、卫生、文化、园林、宗教事务等有关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协同民政部门做....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8号

南京市殡葬管理办法(最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实行殡葬改革,引导、规范丧事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殡葬设施建设,从事殡葬管理和服务以及举行殡仪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南京市民政局是本市殡葬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南京市殡葬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殡葬管理的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8号

  共7981页,到第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