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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信的佛教与佛法僧

来源:中国佛教文化网 发表人: 2023-09-07 浏览量:1278

  1.正信的佛教是什么?                                     

  答:事实上,佛教的本质,并没有迷信和正信的分别,佛教就是佛教,佛教的基本内容,到处都是一样,永久都是一样。佛教是从大觉的佛陀——释迦释尊的大悲智海之中流露出来,那是充满了智慧、充满了仁慈、充满了光明、清凉、安慰的一种言教,根据这种言教的信仰而建立之教团形态,便是佛教。

  所谓正信,就是正确的信仰、正当的信誓、正轨的信解、正直的信行、真正的信赖。正信的内容,应具备三个主要的条件:第一必须是永久性的,第二必须要普遍性,第三必须是必然性的。换一个方式来说,便是过去一向如此,现在到如此,未来必将如此。凡是对于一种道理或一桩事物的信仰或信赖,如果禁不起这三个条件的考验,那就不是正信而是迷信。一个宗教的教理,禁不起时代的考验,通不过环境的疏导,开不出新兴的境界,它便是迷信而不是正信。

  但也无可讳言的,正信的佛教,在大乘的流行地区,尤其是在中国,一向是被山林的高僧以及少数的士君子们所专有的,至于民间的正信,始终未能普及,一般的民众,始终都在儒道释三教混杂信仰的观念中生活,比如对于鬼神的崇拜以及人死即鬼的信念,都不是佛教的产物。

   笔者曾在一个范围内对信佛的人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将佛菩萨当神明来保佑自己与家人或学佛想修出神通为目的的占很大比重,这都不是正信。这也不能全怪社会上的人对佛教有误解,非正信的学佛人他们也应承担责任。
 
2.“法”是什么意思? 

  答:“法”字的梵语是达磨Dharma。佛教对这个字的解释的是:“任持自性、轨生物解。”

  任持自性:指“法”能保任执持自体性相而不变不失,例如,一个人有一个人的自体性相,花草树木有花草树木的自体性相,一切万法都各自具有“任持自性”的特点,不会混淆不清。

  轨生物解:指“法”皆有一定的规则,能够使我们对事物生起了解、认识。就轨生物解的意义来说,“法”乃指认识的标准、规范、法则、道理、教理、真理、善行等。

  这就是说,每一事物必然保持它自己特有的性质和相状,有它一定轨则,使人看到便可以了解是何物。所以佛教把一切事物都叫做“法”。佛经中常见到的“一切法”、“诸法”字样,就是“一切事物”或“宇宙万有”的意思。照佛教的解释 ,佛根据自己对一切法如实的了解而宣示出来的言教,它本身也同样具有“任持自性、轨生物解”的作用,所以也叫做法。

  “佛法”:是佛陀所体证,所宣说的真理,但非佛陀所创造。佛法是宇宙人生恒常不变的真理,依之而行,可以绝思虑,去缠缚,得自在;可以使众生离苦得乐,转迷为悟,超凡入圣;可以成等正觉,到达涅盘彼岸。以世间人的观点来看,三藏十二部经教才是佛法。然而人人皆有佛性,因此每个人的自心本性无不具足一切清净“法性”,故说学佛应该反求自心,切莫心外求法。

  “佛学”:佛教讲的一切道理,称为佛学。佛学包含三藏十二部经典与八万四千种修行方法,是一门伟大、丰富、深奥的学问。广义的佛学,含摄教、理、行、果等四法。教法与理法是理论的,行法与果法是实践的,二者不偏不倚。

  是故佛陀说:「我初成道,观谁可敬可赞,无过于法,法能成立一切凡圣也。」
 
3.僧的意义
   
 
   “僧”是梵语“僧伽”的简称,意译为“和合众”, 即指信奉佛陀教义,修行佛陀教法的出家人;亦指奉行“六和敬”,“和合共住”的僧团。
  在佛教尚未兴起以前,“僧伽”一词早在古印度的社会中普遍使用。当时由于工商业的蓬勃发展,富人们于是依职业性质组织许多不同的团体,这样的团体,即名为“僧伽”;乃至当时所有的政治体制,也都称为“僧伽”。这些在社会上通用的名称,后来被宗教团体吸收、引用。及至佛陀证悟之后,不忘出家的本怀,随即展开弘法度众的工作,至鹿野苑度化憍陈如等五人出家修行,佛教僧团(僧伽)于焉成立。

  僧是在家佛弟子的指导者,是佛法住世的象征,是割爱辞亲,舍离世乐,信受佛陀教法,依教奉行而入圣证果的人。“僧”是续佛慧命,传扬佛法,具足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的圣弟子。

  从广义来说,“僧伽”,则是指佛教全体的教团。佛法的弘传,人人有责,但是在家信众毕竟有眷属亲人的牵绊,不易脱离亲眷束缚,所以佛陀把正法久住世间的责任托付给和乐清净的僧团。僧团毕竟是修身养性,陶铸圣贤的大冶洪炉,是住持正法,度化众生的集体力量。僧团的重要,由此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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