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家中有老人病危,全家守护。病人去世后,全家举哀。料理后事有许多规距,首先要请有经验的老人给逝者整容,换衣服,用白布遮脸。丧葬期间忌说“死”字,称死为“成佛”、“转天”、“岁终”,以示尊敬。至亲友好都前来悼唁,给逝者送祭品。晚辈要向死者磕头,以示悲痛之情。安葬完毕,丧家杀牛宰羊,设宴款待送葬者和亲戚朋友,享受逝者的宝音(福禄)。父母去世,儿女49天或百日内不理发,不洗澡;女性不带花,不抹红;家中不宴请宾客,晚辈扎黑布带孝;家人当年不饮酒,不作乐;请喇嘛念经,为逝者超度亡灵。传统习俗以火葬为主,除寺庙葛根活佛以外,不修坟墓。从民国初年开始,火葬、土葬并行。
火葬多为患急性病或传染病死去的年轻人和孕妇,另外还有自杀者。焚尸后,把骨灰撒入河流。
土葬分两种:一种是将逝者尸体装入白布葬袋运至墓地,按照头北脚南的姿势把尸体放入坑内掩埋,墓穴上面用石头堆成墓包,墓包上立达日其格(一块白布上写有藏经或蒙经的灵魂幡)。另一种是用檀香木水或芳香草水洗逝者全身,入殓后让逝者头部平视,双手合十,盘腿而坐。然后在棺中填满香和芳香草,在棺外罩紫色或黑色布棺罩。棺材安放好后,烧香,点灯,上供,守灵3—5天。出灵时,棺材从窗户抬出(意为死人、活人不能同走一个门),儿女亲友要面地而卧,让棺椁从身上慢慢移过。再由逝者的儿子举着柳条杆白旗(上书玛尼字)引路,将棺材运至墓地下葬。3天后,家人要前往墓地摆供品祭奠。用于拉棺椁的车,3天内不能进屯,须在野外向外侧翻放3天后,方可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