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涛教授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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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观峰律所 ]创建于2013年04月23日

沉痛哀悼田涛教授

发布时间:2013-04-23 15:13:24      发布人: 观峰律所
 

 

    田涛老师去逝的消息得知后,开始我总难以置信,后不得不相信,后反复留意微博里的更新情况,回忆起近十年来参加过老师的课程有哪些,田涛老师好像我记忆中来广西授课我参加过就有三次,在北京授课我当然也参加过。突然想到一次田涛老师来广西南宁授课(那应该是我在广西南宁第二次或者在广西第三次见过田涛老师,有一次是在北海银滩那一个宾馆给我们授课),我提前为图方便搭朋友的顺风车,提前逃课半节,此时觉得后悔不已。一些基本的经典的常识都是在田涛老师生动且有趣的课堂里学到的,例如商事自由的商法基本原则;例如法律对公民法无禁止则自由,法律对行政执法机关法无授权则禁止;例如做一个拍卖师要有准律师的法律知识储备等等……,太多的深奥的知识,在老师那里变得浅显易懂,使之后自己在工作中向别人表述一些东西的方法也慢慢地发生了改变,慢慢也善于用简单的事例去阐述复杂的道理。多少年来,参军受苦训练掉皮掉肉好些年,做拍卖工作十年里,我都没有哭过,然而这一夜,我终于还是在19日凌晨流下了伤心的泪水。田涛老师,慈祥睿智如父辈者,谆谆教诲于我们每一位学生。我多想他再活三十年呀。流泪的那刻甚至想吾辈无能,如果能替老师您的生命延长,我也愿意呀让自己少活,好让您多为大家做贡献。

    然而,一切已无法挽回,看到老师的博客中说田涛老师上周便有身体不适,更是叹息不能自己。

    流泪也不符合田涛老师的本意,他那样的风趣,幽默,整天里都闪现着智慧与理性的光芒。逝者安息,生者奋发。唯有好好学习,努力面对当下的一切、开拓进取才符合老师的本意。那么,学生们,都要努力,我们不再有可以依赖着的和关照着我们的人,我们必须用知识武装起我们的大脑,传承,发扬,创造!

    老师,祝您在天堂里,一样可以传道、授业、解惑!

沉痛哀悼田涛教授

杨宜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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