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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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逝者安息 ]创建于2014年03月20日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明利去世

发布时间:2014-03-20 08:30:33      发布人: 逝者安息
刘明利, 男,1965年2月出生,山东高唐人,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14年3月18日因突发疾病去世。 定于3月20日上午11点在莲花山殡仪馆举行遗体告别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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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命的意义虽然不在于长短,可失去了生命,一切变得无所适从。


    写信时间:2016/03/03 17:22:08
  • 人活着是最重要的,活着的时候不顾惜身体,拼命的奋斗,生命消失了,一切都没有了意义,


    写信时间:2015/07/10 16:19:53
  • 刘教授是英年早逝,让人感到很惋惜,望在天堂一路走好.


    写信时间:2014/09/08 14:26:06
  • 刘老师,一路走好!


    写信时间:2014/05/25 22:55:46
  • 刘老师,一路走好,缅怀您。


    写信时间:2014/05/13 16:20:31
  • 和刘明利老师说以前多年同事,他给我的印象很好;突然得知已去世,心疼不已,感慨很多,愿明利一路走好,安息。


    写信时间:2014/04/06 09:14:15
  • 今天才知道你走了,老同学会永远记住你的,一路走好。


    写信时间:2014/04/01 17:11:37
  • 惊悉,难以置信。刘明利老师是学问上很严谨的人。


    写信时间:2014/03/23 12:19:17
  • 缅怀令人尊敬的好老师


    写信时间:2014/03/21 23:28:35
  • 刘明利老师是我的恩师,他突然离世,很是伤痛,作为他的学生,对他的教育之恩,无以回报,今作诗一首以是纪念:清明时节天生寒,杜鹃啼血泪满襟;无缘无份无以报,离别思念无憾期;静听诲音不绝耳,相见良师夜星空。


    写信时间:2014/03/21 14: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