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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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笨伯 ]创建于2012年11月27日

在妈妈身边长大

发布时间:2013-02-21 20:46:29      发布人: 笨伯
1949年11月3日出生在西宁,妈妈给我说:“你是冬至的一天出生的。”这就是说,是阴历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初三出生,而这一天所对应的公历是:1949年12月22日。而十一月三日这个日期,就被没有换算“转”成了公历,被使用在我的履历表和身份证上。西大街“青海人民剧院”旁边的小市民四合院就是我的出生地,我就在那里度过了幼儿期。 那时的家境我全然不知,似乎也不是太差。只知道院内有一个女疯子,经常嘴里喊着:“棉花当当响!”除此以外,没有什么别的印象。 那时的我,好像晚上都是出去到巷子外面一家去玩儿,那家的主妇我们就称“王家妈妈”,她家的一个女儿比我略大一两岁?叫选英。她家的天井花园中有一棵杏树。有一回大人让我们几个小孩一个个崛起屁股,放一个屁就给一个绿色的还没成熟的小杏子,几个小孩和在场的大人们都乐得什么似的!得到绿色而酸涩小杏的孩子,自然马上就放入嘴中,被酸味弄得挤眉弄眼的表情,自然淹没在更加欢快的笑声中……至于“屁”,那是一种生理反应,哪能说要便能放出呢? 我最喜欢出去玩儿了,可又最怕的是每天晚上出去玩儿,回来的时候要经过一条长长的窄巷道,黑漆漆的,似乎总有什么跟在我后面,心跳得像打鼓似的,跑又看不清楚路面,怕摔跤,不跑又嫌巷道深远,经常几步一回头,狼奔突兀地回到家。 记得那时妈妈在北门大河挖沙子,地点在南川河与湟水河的交叉点上,也就是后来《青海日报》社后面的位置。早上妈妈出去的时候,把我中午吃的馍馍放在邻居家一堆杂物的后面,我记得是一堆麻袋装的干辣椒什么的。不到中午我是不敢自取的,怕提前吃完了到中午就要挨饿。 有一回,我和小伙伴一起找到北门大河边去了。 我们勉起裤腿在水里捉小鱼儿,大人们也一起玩儿,拿妈妈的长衣服象网一样由两个人牵住放在水里,我们都到上游去赶鱼儿。那时候的河水是那么清澈!水里的鱼儿太多了,一群群明晃晃的小鱼儿在大人们淘沙挖出来的水坑里游,最长的也不过四厘米,只是它们感觉没有人打扰的时候才开始各行其是,否则,几十条闪着银光的鱼儿动作整齐划一,煞是好看! 还记得一次,妈妈去割麦子(不知是帮别人秋收还是怎么),就让我在麦地边铺在地上的衣服上睡觉。我平躺仰着头,似乎第一次看到蓝蓝的天和白白的云,北方的白云飘得很快,我感到一阵阵头晕,似乎有一点儿天旋地转的感觉。自己一个人仿佛独在一个世界里,身边成熟的麦子被风吹着发出刷拉刷拉响声,其余什么也看不到,只能听到大人们在不远处边干活儿边说话的声音,脑子里的印象是那么清晰。那时候,我大概只有四岁。 还有一次,我和几个小伙伴就在剧院大门口的广场上玩耍,这可是青海省省会唯一的大剧院,说是广场,其实就是剧院门口用墙围起来的一片垃圾遍地的空地,墙内一侧被风吹着集中起来的垃圾中,满是糖纸、干草渣、擦屁股纸、报纸小人书的碎纸,那时当然还没有塑料产生,垃圾也很单一。我竟然在那里面捡到了五角钱!于是和伙伴们拿去买两分钱一块的水果糖,个个高兴得什么似的! 那时的钱好像刚刚改用人民币,之前曾用什么“金元卷”,我已经没有印象,但我知道金元卷的单位很大,也听熟了卖西瓜的吆喝声是这样的:“沙瓤西瓜!伍佰大一牙子!牙子又大瓜有沙!”那声调我至今仍会不差毫厘地学出来,足见金元卷的单位,其实也就是五分钱一块的意思。 儿时几乎没有什么玩具,见到大人们用过的香烟盒,就会小心把它拆开,那精美的印刷十分好看,大人教我认识那几个字是“‘哈德门’香烟”,几个字都在一个个金色的圆圈圈中。 有一次晚上,在街边站着看那些少有的霓虹灯,感觉街上灯光闪闪,但我突然注意到那些转弯的汽车上的转向灯,那是一个大约二十厘米长短的[=〉]箭头形,就挂在驾驶室里面的挡风玻璃上方,三角形是红色的,连接三角形的矩形柄是绿色的,支点就在连接处,可以转动。直行时箭头朝上,转弯时由司机把它转向相应方向。晚上看着这好看的彩色箭头指向哪边,车子就向那边转去。看到一个竖直向上的箭头突然横过来指向一边,我就马上指着喊起来:“汽车要往那边转了!”自己很是得意,至于那箭头的结构,当然是后来才知道的。 一次,爸爸带我出去上街,看到一个回民小贩肩上扛着一个木桶,桶里装着卤牛肉、牛肝什么的,木桶上面一个方形木盘,放着刀、小盐罐,几个小碗。爸爸给我买了几片卤牛肝,小贩麻利地放下木桶和方盘,一边说话一边把一小块牛肝切成薄薄的片,撒上盐面,再浇上一点老汤油,大概就是现在说的蚝油。我就站在街上吃起来,那香味儿现在似乎都没有忘记!要说吃的东西,那时候吃过的还有粽子、枣糕、甜醅,不过只吃过一两次。北方的孩子,从小长大没有吃过什么几菜几汤,能偶尔吃到好东西,自然终身难忘,深刻的印象至今犹在。 后来,由于国家建设的需要,把住在西宁市西大街上的居民都赶到了南川河西岸的“尕庄”,那大概是一九五五年的事情了。别以为“拆迁”是这几年经济开发才出现的事情,只不过现在你被搬迁的时候有了补偿一说,过去的年月可没有。 尕庄,就是西宁市南川河西岸的区域,邻下游相接的是夏小庄,邻上游相接的是沈家寨。邮电局、职工疗养院、地质学校都在那一片,离现在的高新区不远。 在那里修建了上万平方米的民宅。在那红胶泥的河岸山坡上,一排排的简陋土屋,房顶是麦草上盖一层薄薄的红土,屋内的土地坪还得自己拿石头夯实,生活在省会城市的我还没有见过家里砖铺的地坪。晚上睡在炕上,屋顶的麦草还会掉在脸上,墙壁上的白灰时不时被撬起的麦草杆带掉一片泥巴。在还没有刷油漆、没有安装窗户玻璃的时候就让居民搬进去住。大概这就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吧。 现在想起来,恐怕那房子还不如印第安人的茅草屋吧。房屋的整体设计简直就是集中营!七排两两相对的长约六十米的土墙,组成六个大大的相隔大约五米的院落,每个长长的院落的中间又有垂直方向的墙隔开,形成约三十米长的小院,其中有两个院落的中墙中间有开口作为通道。总体又形成小院,每个小院座东朝西是大户型四户人家,座西朝东是小户型六户人家,门户少的一边,在最边上有一间公用厕所。每户大约只有三十几个平方米的面积,即便是大户型也不过四十平方米。 我记得我家一开始住的是较大的户型房,每月的房租是5.2元,这是我记得最清楚不过的事情。妈妈把父亲寄来的生活费节约了又节约,每月都要积极按时地交纳房租,妈妈又是居民小组长,即便不是,也不能、也不会推迟交纳国家索要的房租的!照时间推算,那时的四川,平均月工资可能是二十元左右;西宁的工资我想绝不会超过四十元。这个标准的房租一直交纳到1979年我们家搬到西宁市南大街的时候。24年间交纳的房租大约有1500元,超出了修建房子的成本好多倍!这也一定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在毛泽东领导下,老百姓就是这样被“忽悠”着。人的尊严、人的权利、人的生存……什么都找不到!房间的地面是湿土,房顶是干土。房间地面得靠自己用木棒、石头一点点砸实、砸平,才可以放桌椅板凳。搬迁过来的居民们刚刚把古董一样的家具摆放好,就遇到下雨,窗户没有玻璃,大家就用破旧的被单或者烂木板等东西钉住,请注意:那个时候塑料薄膜还没有诞生。晚上,房顶的土被雨水泡湿、渗透以后,连同麦草、泥巴一起开始往下掉,泥巴地坪上,只听得接雨水的盆子、吃饭的碗丁丁当当响个不停。 那个时候根本就不存在任何的市场概念,社会就是在一层层党组织领导下,用命令和政治压力在运作。别忘了我可是省会城市的居民,那时的乡下是什么样子,怕永远尘封于地下了。我们那些平民百姓,早已经被勉强活口的生活环境,搞的麻木、无知,呆板、迟钝,就像过去动物园里的野兽,即便现在动物园里的野兽,也会受到不少人道的待遇。那个时代真正是不堪回首!当然,听说——比起第三世界处在水深火热中的劳苦大众,中国人民是幸福的——鬼知道!我小时学过的所有历史——没定准!你要是学的乖一点,对这些历史,你选择性赞益的,不妨慷慨一些;想不通的,你就选择性失语吧,这可是现在老记们最重要的经验之一! 我就在那个环境中逐渐长大。在那个环境中度过了小学、初中的学生生涯。 鬼知道怎么回事,我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就是“三好学生”,而且学习成绩越来越好,小学五年级刚刚开始,全国都在大跃进的高潮中,学校要选拔四年级学习优秀的学生直接进入六年级,我被选中了,所以五年级没有读,我就成了“跳级生”,现在想来大概是“大跃进”的产物吧。 那个时候,爸爸在柴达木大柴旦公路局工作,学校开始普及普通话的时候,爸爸就写信让我一定要学好说好普通话,那是对我幼年启蒙最有远见的决策,使我受益终生。 小学毕业以后,我进入了当时的“西宁市实验中学”,后改名为市第二中学,其实那学校叫“湟川中学”,名字是马步芳起的,谁敢用?至于今天已经恢复叫湟川中学,也许是根本利益所需吧?变来变去的历史,都是各取所需,这大概就是辩证法!一个伟人说历史是人民群众写的?见鬼!你就歇菜吧!那是忽悠弱智、欺负脑残呢!没听说火车上一个民工没小心把车窗玻璃弄碎了,列车员要他赔,他说:“国家的财产是人民的,我是人民中的一分子,当官的拥有财产那么多,我只要这块玻璃,就当是我的这一份已经让我使用了还不行吗?”各位,你知道全民所有的财产中你的那一份在哪里? 对不起,扯远了。 我进的学校初一年级有六个班,三个班学的外语是俄语,三个班是英语,我被分到了学俄语的班。当时还感到有些自豪,因为俄语是我们的“老大哥”国家使用的,英语是帝国主义国家使用的,听说美国也讲英语,他妈的!最坏的帝国主义用英语,不学英语也是一种幸运。现在想来,真真他妈的!害得我学习计算机的时候才开始强迫自己记忆许多的英语单词,好不辛苦!而俄语却真正不常看到。 哥哥读高一,和我同一个学校,由于离家有大概两公里远吧,所以中午不能回家吃饭,再说青海人家里,中午还不就是吃馍馍喝开水吗?所以早上去学校的时候哥哥就带着我们两个人的中午饭。上午最后一节下课以后,我就去哥哥的教室里拿我的一份馍馍,然后就去开水房打一杯开水。那时似乎中国已经度过了所谓的“三年自然灾害”,勉强可以吃饱肚子了。 就在我升到初二的时候,我的右腿髋部开始经常疼痛,一直认为是踢毽子把大腿崴了,拖了好长时间以后,我脱鞋袜的时候都不能抬起自己的右脚,走路都是一颠一颠的了,其实是一只腿由于病变而比另一只腿短了。这才去医院检查,被诊断为“髋关节关节结核”。 为了治病,我休学了。 记得父亲从柴达木来信说:一定要把腿治好,实在不行就到柴达木来,在柴达木交通职工医院就治。当时我只知道柴达木离西宁很远,并不知道那里的自然地理气候情况。当然妈妈也不会让我去那里,父亲是在工作,而她是家庭妇女,孩子们就应该在妈妈身边。 得病休学以后,我就在西宁市第二医院(后来成了省医学院附属医院)治疗,每天跑几公里路去注射链霉素,为了治疗腿的毛病还得走那么远的路,真是悖论一个。途中经过我就读的学校,好像是三个月都如此,上帝保佑,我的腿好了。我还是正常进入了初三年级。虽然休学,但没有误了学业,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除了学习成绩好以外(特别是数学),其他的事情,我什么都不懂。 在尕庄读小学的那些年头,我挎着小竹篮卖过煮熟的玉米,沿街串院地喊:“热包谷!”;在街头摆过小人书摊子,别人来看的时候每看一本交一分钱,就在摊边上看,不能拿走;放暑假的时候到河滩里砸过石头。就是找一个大点的、有一边平面的石头做砧子,用一条三指宽的橡皮,圈成一个小圈并固定上一个手把,就像放大镜那个样子,然后就找来大大小小的石头,把它放在小圈圈里用锤子砸烂,并且砸烂的碎石也不能太大太小,最后把砸烂的碎石堆成方,等待验收,记得好像一方碎石给八元钱,不到十岁的小孩子,在大太阳下暴晒还不是问题,怕的是一不小心就砸到自己的手,或者是被飞起来的小石块打中,要么是一个个黑色血泡,要么就是血流如注……二十几天假期,挣到的钱就拿来做学费,也就不过七八块钱。 那时西宁的南川河,水很清亮,还有小鱼在里面游。孩子们不时也下水玩耍,河水很小,不存在危险。孩子们倒也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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