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女孩王家飞的哥哥要求改判死刑立即执行,伸张正义
受害女孩王家飞的哥哥要求改判死刑立即执行,伸张正义
终审判决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李昌奎也被称为“赛家鑫”,网络和媒体几乎一边倒地质疑终审的死刑缓期执行判决。
“死刑”与“死缓”之间一字之差的判决引起了网友的极大关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的判决书正在网络上接受一轮又一轮的质疑。有人将李昌奎与不久前被执行死刑的药家鑫相提并论,称其犯罪情节之恶劣“赛家鑫”,质疑省高院的判决“难以服众”。对此,云南省高院7月6日回应说,该案判决程序没有瑕疵,死缓也是一种严厉的刑罚。
人们将其与药家鑫案相提并论,对犯罪情节作出逐一比较。一位网友说,李昌奎比药家鑫“更凶残”,“我们无论如何看不出对‘奸杀少女、摔死三岁孩子’的行为量刑从宽的依据从何而来?”
这位网友认为,“自首”不能成为犯罪分子的“护身符”或“免死金牌”。“2010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八条明确规定:‘虽然具有自首或者立功情节,但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被告人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或者在犯罪前即为规避法律、逃避处罚而准备自首、立功的,可以不从宽处罚。’根据这个意见,李昌奎是不应该获得从宽处罚的。”
有人比较后提出,药家鑫也有自首情节,但因为“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且被害人家属不予谅解,社会反映强烈,最终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