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优秀共产党员”、“文明先进干警”、“人民满意警察”等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2-04-07 17: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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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全庭同志 1957 年 12 月生于邳州市议堂镇议堂村的一个农民家庭。自幼在议堂镇议堂村小学、议堂镇中学读书。 1976 年 2 月,响应祖国的号召,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沈阳军区 81043 部队服役,先后任战士、班长等职。在部队期间,李全庭同志积极追求进步,努力学习政治文化和军事技术知识,曾多次受到部队嘉奖,先后两次被评为“红旗车驾驶员”和“优秀义务兵”,一次被授予“学雷锋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并于 1979 年 3 月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84 年 10 月,李全庭同志退伍安置到邳州市交通局工作, 1987 年转入市公安局工作,先后担任车管所民警、副所长、所长,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教导员、大队长,公安局副局长、政委等职。生前被授予二级警督警衔。李全庭同志多次被邳州市委、市政府和徐州市公安局授予“优秀共产党员”、“文明先进干警”、“人民满意警察”等荣誉称号, 2003 年 1 月被徐州市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