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怀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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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天堂天使 ]创建于2009年12月15日

对学术界的影响和贡献

发布时间:2009-12-15 16:02:54      发布人: 天堂天使

    谢教授为人耿直,坚持真理,1957年被划为右派,就是因为他对“以政策代替法律”、“以领导人的讲话作为司法依据”提出的意见。1979年回到法学研究和法学教学岗位后,仍然秉性刚直、不求名、不求利、坚信科学、坚持真理,在民商法科研与教学中,不论是在民法基本理论方面,还是在公司法、担保法、票据法、证券法、海商法的研究方面,或推翻陈说,正本清源,或发人未闻,借古推新,发挥了法学大家的作用。先生参加了民法通则以及合同法、公司法、票据法、海商法等重要立法,立论观点多被当作权威,被公认为我国民商法立法的核心专家。先生撰写的《合同法》(1983)、《票据法》(1988)、《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研究》(1990)等著作,是我国民商法研究的奠基之作,其中《票据法》荣获中国社会科学院1977-1991年度优秀科研成果奖。先生主编的《台湾法律丛书》,对全书不但仔细筹划,而且对内容也均一一仔细审阅,甚至整章节自己重新撰写。先生培养的研究生,多人已经成为我国法学理论与实践工作的骨干甚至带头人。先生退休后,仍然笔耕不辍,多有文著发表。所著《当代国家民法典立法研究》(系列论文)对于我国民法的制定意义具有重大的参考价值。2001年以来,先生身患癌症,但是多次参加国家的立法活动以及学术活动,并亲笔校对多本德国民商法译作。其中《德国民法总论》(德国卡尔·拉伦茨著)一书由多名译者完成,体例以及概念术语的使用多有不一,先生对该书的校对,基本上是在病榻旁边完成的,该书已经在去年出版。先生一生对科学孜孜追求,终生写作不辍,因此著述丰硕,自选《谢怀栻法学论文选》(2002),只是其中部分思想的精华凝结。

    谢教授除从事立法和学术活动之外,还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务,为我国司法实践的发展也做出了贡献。

    谢教授对后辈学者关怀有加,不断鼓励提携,不但本所自己的学生从先生身上获得许多教益,北京甚至京外的大学的青年学者学生也有许多人得到了先生学术上的帮助。

    谢教授从事学术活动多年,不但被我国民商法学界和实践界公认为学术权威,而且在德国、日本、我国台湾等地法学界享有崇高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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