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春梅一直执着并坚持着自己的法官梦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周春梅被人杀害,1月12日,九派新闻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此事属实,公安机关正在侦办中。
此前记者从知情人处了解到,向某因涉及诉讼要求周春梅“打招呼”,周春梅认为向某理亏,拒绝为其帮忙。向某因此怀恨在心,遂化妆求职者应聘小区保洁员,上班5天,摸清死者家情况后,当日早上在小区地下车库将周春梅杀害。
在处理矛盾的过程中,以及我们每个人约束自己言行举止,都需要有所依据和底线。道德和法律就是最具公平性的适用于每一个人,同时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法律也是保护我们的有效武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人都应该做个遵纪守法的人。
透过警情通报我们大致了解到了这样的重要信息,被害人周某,女性,现年45岁,是湖南省高院的一名法官;嫌犯向某,女,44岁,小区保洁员。为何一个保洁阿姨会对女法官行凶?是有什么过节吗?原来两人是确实认识的,是同乡;有知情人称她们还是同学。
向某因为有事情向法院提请了诉讼,想到自己的同学加闺蜜是法官,就想走捷径,让周某为其打好招呼。周某将其拒绝之后,向某非常生气并怀恨在心。
于是,一场报复性的行动开始了,向某面试了周某所在小区的保洁员,上班5天基本摸清了周某行踪,就在车库报复。
相关人士称,周某与向某是初中同学也是大学同学;向某与公司领导产生了矛盾,将领导打成轻伤,被行政拘留并且公司也将其开除了。向某不服气就提出了申诉,结果一审、二审都败诉了,然后要求再审,就找到了周某帮忙。周某没有答应她的要求,没想到遭到了报复。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被害人周某是一名优秀的法官,是研究生法学硕士,拟提任为湖南高院审判监督第一庭的副庭长、审判员。2014年的时候曾被评为年度办案能手,她判过的案子没有一例上访闹访、没有一例因过程被发回或改判、没有一例超审限的,办案极为专业。
根据履历内容显示,周春梅于1976年1月生,苗族,湖南龙山人,中共党员,研究生法学硕士。现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正科级助理审判员。2016年5月,拟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在湖南高院2016年5月份的一份任前公示中,周春梅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正科级助理审判员,拟提请任命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中国审判》曾刊文介绍时任民一庭审判长的周春梅,说她2014年度被评为办案能手,所办案件经评查全部为优秀,“明辨是非、善用法理、准确衡平、案结事了”。
据湖南高院官方账号介绍,周春梅系2014年度办案能手,全年办案数位居全院三个民事审判庭第一,所办案件经评查全部为优秀,且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闹访,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改判。
《中国审判》杂志此前曾报道其从业经历:2000年,周春梅考取了湘潭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读研成绩优异。2003年6月,因科研成果突出,她荣获湘潭大学校长奖,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先后在《法律适用》《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当代法学》《行政与法》等国家核心法学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
文章中提到,周春梅一直执着并坚持着自己的法官梦,白天开庭、接待当事人等,晚上写审理报告、判决书,常常加班至凌晨。当被问到及这种工作强度是否很辛苦,她回答:“这些是我的兴趣与追求所在,即使身心有时会感到疲惫,但一点也不觉得苦,倒是挺乐在其中。”
对于如何既快又好地办理民事案件,同时令当事人信服,周春梅曾分享她的32字诀:信守程序,明辨是非;善用法理、温情司法;准确衡平、中立公正;疏导调解、案结事了。
据了解,周春梅还曾与其他法官募集善款资助福利院儿童、困难学生及患病儿童。兼任湖南高院妇女委员会委员期间,她为全院女干警争取正当权益,尽心为广大妇女干警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