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痛悼念王伟国,深入批判双轨制
沉痛悼念王伟国,深入批判双轨制
生 死 都 是 双 轨 制
周 洋
“退休待遇双轨制”已成为当今引起社会矛盾激化的重要原因,影响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政府的公信力。取消“退休待遇双轨制”是切实化解“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这四大危险时必须纠正的错误政策之一。
近几年,在召开“两会”前夕,《人民日报》政治文化部和《人民网》都联合推出大型网络调查,2010年的投票结果是“养老保险”的关注度位居第一,其中认为“企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养老制度实行双轨制”非常不合理的票数,占投票数的83%;2011年的投票结果仍旧是养老保险的关注度位居第一。
“退休待遇双轨制”,终于得到了国家领导人的重视。可是,一年半过去了,这个不合理的现象并没有真正得到纠正。关于退休待遇问题,经过今年初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与第八次上调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至目前为止,同为国家服务的同等退休人员,在退休待遇上仍存在较大差距,其比例大约是:事业单位为机关的80-95%,企业单位为机关的35-55%。
温总理在谈“退休待遇双轨制”形成的原因时说,“因为我们社会养老保险的改革是从企业开始的,也就是说企业先实行了社会化,而机关和事业单位仍然是单位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就形成了一个差距”。我们可以相信是这个原因形成的。但是,民政部、人社部、财政部在不久前联合发布的民发[2011]192号文件《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这又作何解释?按此计算下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病故的一次性抚恤金高的平均可达30万元以上,低的平均也有20万元左右。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退休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经过上调之后,是2000元的丧葬费加10个月的退休费,按此计算下来,平均大约在2万元左右。同样是为国家工作的人员,退休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竟然相差10倍以上,这又是什么原因形成的?
生也“双轨制”,死也“双轨制”。再有几个月,又要召开“两会”了。且看如何解释死亡抚恤金“双轨制 ?
(2012.8.25周工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