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葆华-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1909年10月2日生于河北省乐亭县大黑坨村,1921年入北京孔德学校学习,在中国共产党早期著名领导人、父亲李大钊的引导和影响下,走上革命道路。1925年冬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积极参加爱国学生运动。1927年4月在父亲李大钊被杀害后,根据组织指示,在进步人士帮助下到日本,进入日本东京高等师范学校学习。投身革命
1931年5月,李葆华在日本东京加入中国共产党,1931年6月任中共东京特别支部书记。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回国到上海,参加上海留日学生会、上海民众反日救国会、上海反帝大同盟等进步组织开展的反日爱国斗争。1932年4月到北平门头沟等地从事党的秘密工作,参加了河北省反帝大同盟工作。6月任中共北平门头沟区支部书记。后曾历任中共河北省委京东特委宣传部部长、中共京东特委书记。 1935年4月起任中共河北省委委员、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部长。1935年6月任中共中央北方局委员、中共中央北方局和中共河北省委驻京东特委代表。1936年5月调任中共北平市委书记。1937年1月调中共中央北方局工作,后曾历任中共山西工作委员会委员、山西省工委组织部部长。抗日战争
抗日战争爆发后,任中共晋察冀省委书记兼组织部部长、党内刊物《战线》负责人、省委党校校长,晋察冀边区委员会组织部长、常委兼区委党校校长、晋察冀分局组织部长。参加了创建晋察冀边区抗日根据地的斗争;1940年到延安,曾参加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1942年入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曾任中央党校第三支部书记,贺龙同志政治秘书。1944年春回晋察冀抗日根据地,任中共晋察冀中央分局委员、组织部部长兼分局党校校长;1945年6月被选为中共第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李
解放战争
抗日战争胜利后,任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常务委员、组织部部长。1948年起任中共北岳区党委书记兼北岳军区政委和晋察冀军区第一纵队政委,中共中央华北局委员、党校副校长,校长。1949年北平和平解放后,1948年12月被任命为中共北平市委第二副书记(至1951年8月)。建国之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至1958年2月任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副部长、党组小组书记,水利部副部长、党组小组书记、党组书记;1956年9月被选为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1958年3月至1961年2月任水利电力部副部长、党组书记(1959年12月起);其中在1949年11月至1955年3月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956年8月至1958年2月兼任森林工作部副部长。 1954年12月、1959年4月相继当选为政协第二届、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1961年2月至1966年冬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三书记,1962年2月至1967年1月任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1962年6月至1962年9月兼任安徽省军区第一政治委员,1962年7月至“文化大革命”初期兼任安徽省政协主席,1962年9月至1967年4月兼任南京军区第六政治委员兼安徽省军区第一政治委员,1965年12月至“文化大革命”初期兼任安徽省贫下中农协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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